中新网12月11日电 央行今日公告称,根据《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经过评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此前,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王华庆曾在台北表示,根据大陆方面对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基本原则,离岸市场的人民币业务按照当地法规和市场因素办理。如涉及人民币资金与在岸市场跨境流动的,还需遵守大陆的有关规定。
按照这一原则,海峡两岸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照现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框架开展全部经常项目和部分资本项目的人民币结算。同时,台湾的金融机构还能按本地法规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人民币业务服务。只要人民币资金不涉及与大陆的跨境往来,大陆方面不会有限制。
另外,台湾货币管理机构已于今年9月公布,由台湾银行上海分行担任大陆新台币的清算行。(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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