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即使不当委员也可选更多方式监督政府
新京报:你为何决定写这封忏悔书?
赵克罗:我的文章里写得很明白了,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忏悔,还要向领导道歉。
新京报:你所说的错误行为,错在哪里?
赵克罗:我的错误在于发言的方式和内容。方式上,我不该在微博上发表意见,而应该通过政协内部反映。内容上,我不该反对平坟。
新京报:按照法律规定民主监督的形式包括“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赵克罗: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所以我最初才会发微博。
新京报:你说下一届政协委员的提名被“拿下”,你对此是什么意见?
赵克罗:我很满意这个处理。
新京报:如果今后不担任政协委员了,你还会积极监督政府吗?
赵克罗:会的,我有这个担当,而且那个时候我的身份更自由,可以选择更多的方式来监督。
新京报:你觉得下一届政协委员是否可以在网络上公开对政府提出反对意见?
赵克罗:我认为可以。政府应该接纳和鼓励新媒体的运用。微博出现并影响力扩大,证明国家并不反对这个网络平台,对现存的国家许可的监督渠道进行运用,是今后政协委员应该做的。
专家说法
微博批评政府是委员正当手段
1995年1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此规定提到,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据新华社报道,河南省政协时任主席范钦臣在2005年省政协九届十一次常委会上就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发表专题讲话强调了这一规定,并强调“要保护委员监督的权利,对因履行职责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政协委员,政协组织有责任予以保护。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批评,各级政协要积极督办催办,保证务必有答复、有结果”。
昨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告诉新京报,赵克罗在微博上发帖对南阳平坟提出异议、对政府提出批评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监督的正当手段。可以归为前述规定中的“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老师、法学博士朱巍说,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享有表达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因此,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政协委员,在微博等公共平台发表意见都是合理合法的。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孔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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