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21日消息:因在网上销售大量假冒“HELLOKITTY”商标的商品,一对小夫妻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近日,主犯小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6万元;从犯小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万元。
小娟与小峰在淘宝网上开了家网店。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小娟、小峰为牟利,仍从上海、广州等地低价购入假冒“HELLOKITTY”品牌的各类商品,加价10%、以相当于正价1/5的价格销售,销售金额达32万余元。期间,小娟负责采购及销售,小峰负责部分货物运输。2010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在浦东新区康桥镇抓获两人,当场查获67种1.2万余件假货,价值7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两人不服上诉,称不知所售商品为假冒商品。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小娟曾以“不是专柜正品”、“严格说是高仿”等方式向消费者介绍商品,且两人到案后多次供述知道所售商品绝大多数为假冒,可证明两人在主观上系明知。据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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