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卫监人员称取证太难,涉嫌违规诊所模糊诊疗记录
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冯艳丹 陈杨 王吕斌 谭欢
新快报记者随天河区卫生监督员现场取证时获悉,关于“锡安医疗”开展“干细胞治疗”的投诉并非仅此一单,早在2011年6月,就有群众向天河区卫监所提供线索,投诉其“干细胞治疗”项目。但“锡安医疗”仍营业至今,这是为什么?其作为诊所的营业许可审批程序,是否有“漏洞”?
昨日,天河区卫生监督员及天河区卫生局有关人士坦言,在对“锡安医疗”的常规督导中,确实存在执法“难题”,导致难以发现“锡安医疗”的违规行为。
一年前上门检查中“空城计”
天河区卫生局副局长陈胜蓝指出,“锡安医疗”的真面目仅仅是“民营诊所”。根据天河区卫生局下发给“锡安医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发证日期为2011年5月5日。
新快报记者获悉,其实早在2011年6月,天河区卫监所就接获过有关“锡安医疗”的投诉,主要是有群众怀疑“锡安医疗”开展了“细胞抗衰”的违规诊疗行为。
既然已有投诉,为何“锡安医疗”至今存在?对此,天河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秦莉莉介绍,当时卫监人员确实曾上门对“锡安医疗”取证,但一上门就发现诊所空空如也,没有工作人员,办公室、诊疗室都空无一人,连相关医疗记录都找不到。由于没有抓“现行”,他们也无法对其进行处罚。
而在本次卫生监督员取证过程中,记者发现诊所楼下有女顾客正要到诊所去,但去到诊所楼下,却被锡安医疗的工作人员,以“今天机构停电”为由拒之门外了。尽管卫生监督员获悉该名女顾客到诊所的目的是注射“宫颈疫苗”(注明:这类疫苗在内地并未批准引进,如果诊所为客户注射了“宫颈疫苗”,就属违规),但秦莉莉说,由于他们没有抓到她注射的现场或依据,因此也不能作为“违规”的证据。
AB餐等描述难作为诊疗凭证
在昨日的执法过程中,记者发现,取证的条件非常“苛刻”。
“作为证据,必须是有法律效力的。如当事人的诊疗机构、诊疗记录、处方、收费单等,才能核实该机构确实存在超范围诊疗行为。光有诊疗机构,但现场没有发现有效物证,都无法顶证不法诊所。”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秦莉莉发现,不少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会以“打擦边球”的方式隐藏证据。“如锡安诊所为客户实施的诊疗记录,多以‘A餐’、‘B餐’的字样记录,对于套餐内容是什么,工作人员都含糊其辞。卫监人员表示,这些都是诊所的‘打擦边球’手段,因为无法搞清楚什么是‘A餐’‘B餐’,所以也不能作为有效的诊疗凭证。”
此外,询问笔录也无法成为有效证据。“询问笔录是最虚的证据,对方随时可以翻供。一定要有收费记录和涉及超范围诊疗的文字记录,才能作为证据。而一般来说,诊所是不会把违规行为记录在案的。”
热点追问
1 锡安诊所科室多达7个,妥否?
主管部门答复:审批过程依法依规,但对方没申报“细胞免疫”治疗项目
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等级,诊所开展了内科、妇产科的妇科专业、口腔科、医疗美容科的美容外科及美容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等,让人不禁疑惑,一个小小的私营诊所开展这么多项诊疗科目,到底妥不妥?
天河区卫生局医政科有关人士在诊所里回应:“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诊所不能设有病床、产床,只能开展简单的、风险较低的医疗服务。提交执业申请的诊所机构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人力足以支撑其申报的诊疗科目,就符合审批条件了。我们翻查‘锡安医疗’的工作人员名单,记录在案的一共有20多人,其中医疗卫生人员有十几人,有内科医生、妇科医生、美容皮肤科医生、药剂科医生等,为此当时就给审批了,并无不妥。”
天河区卫生局副局长陈胜蓝表示,对于诊所、门诊可以开展哪些诊疗科目,都要由医政科室审批,该过程依法依规,直到给诊所颁发许可证的前一天,区卫生局医政科还派专员到“锡安医疗”检查、验收。尽管过程严格,但该诊所营业后,相关资质的医护人员是否流动到别的机构,确实难以查证,此外,该诊所一直无申报有关“细胞免疫”的治疗项目,平时的检查也难以发现线索。
2 “干细胞”天价收费是否合法?
主管部门答复:实行市场调节价,没有政府指导价
就“锡安医疗”的天价“干细胞治疗”项目收费,广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锡安医疗等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但是其收费行为必须合法、规范。首先,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必须统一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规定。按规定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开展医疗服务,不得擅自设立、分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同时,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于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此外,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
至于“锡安医疗”的天价“干细胞治疗”是否合法,物价投诉热线12358工作人员表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注射费、手术费、治疗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以自愿为原则,没有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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