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山西潞城1月6日电(记者梁赛玉、叶健)6日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应急指挥部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在此次苯胺泄漏事故中的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处理。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在媒体通气会上称,目前,对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责任人已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已被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2年12月31日7:40,巡检人员发现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厂苯胺罐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漏,泄漏发生辐射流域约80公里,涉及潞安、平顺两市在内的28个村庄。污染物流入河北、河南境内,引发河北邯郸市发生停水状况。
作者:梁赛玉 叶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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