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斤烈性犬咬伤12岁少年 狗主赔7万元
2013年01月15日16: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140斤烈性犬咬伤12岁少年 狗主赔7万元]
中新网上海1月15日电(陈静富心振)重达140斤的烈性犬将12岁的少年咬伤,赔偿协商未果,狗主人被告上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今日透露,在承办法官耐心说理释法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狗主人严先生除事发后支付给受害少年小雨2万元外,再一次性支付5万元,小雨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012年5月31日晚7时许,严先生牵着重达140斤的罗威纳犬,遛狗后回到自家门口停顿期间,好多街坊邻居前来围观突然,罗威纳犬窜向小雨,将其扑倒在地,并将小雨头脸部咬伤。经诊断,小雨左眼外伤、眼睑裂伤、耳朵伤等。严先生事后支付了小雨家人2万元。
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受害人小雨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主人严先生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整容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9.3万余元。
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对于事发经过、责任认定各执一词。严先生表示,当时遛狗回来,手下员工在给狗吃东西,小雨拿了一个苹果也想给狗吃,自己正欲阻止,没想狗已窜了过去,想吃苹果却把小雨弄伤了。小雨的父母没能尽到监护职责,对损害后果也有责任。
庭审后,承办法官通过几轮与双方当事人的耐心说理释法,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案后,承办法官分析表示:本案是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咬伤小雨的那条狗是重达140斤的国家禁止居民饲养的烈性犬罗威纳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是一种最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即使损害系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亦不能减免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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