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房媳已立案 龚爱爱仍失踪 “房氏家族”接连被调查 律师分析假户口名下财产问题--
"合法财产"过户存难题
"房氏家族"案件又有新进展。28日,山西运城纪委对"房媳"立案调查。而关于房姐龚爱爱,警方表示仍在寻找其下落。
对其多处房产的处置,目前也存在巨大的争议。有律师表示,即便龚爱爱房产属于"合法财产",但基于先前房管部门办理的权属登记是在"假户口"名下,而最终假户口被注销,房管部门自然也会把原来的权属登记及房产证注销,那么该套"合法财产",再办理权属登记将是个难题。
山西房媳被立案调查
山西运城近日有网帖曝光称,山西省运城市纪委干部张彦有两个分别落在北京和山西的户口,其身为前运城市财政局局长的公公在北京、三亚等地拥有十余处房产。事件发生后,运城市委立即成立由运城市纪检委和政法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并对张彦作出停止工作、接受调查的处理。
记者从联合调查组获悉,运城市纪委28日对张彦正式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此外,涉嫌违规办理上户手续的时任夏县裴介镇派出所负责人、现任夏县公安局督察大队负责人薛俊龙已停止工作、接受调查。
记者了解到,张彦原籍为山西省运城市夏县,2000年进入运城市纪委工作,目前担任科级检察员工作。其丈夫和公公分别为原运城市夏县公安局局长孙红军和原运城市财政局局长孙太平。孙红军2011年因曾滥用职权、动用技侦设备调查举报人,被运城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局长岗位。此外,孙太平目前也已经退居二线。
据运城市纪委调查,2009年3月12日,时任夏县裴介镇派出所负责人薛俊龙,违规给时任夏县公安局局长孙红军的妻子张彦办理了姓名为"冬岩"的虚假身份证申领手续。
目前山西夏县公安局已经对张彦所持名为冬岩的身份证(号码为142730198008081569)予以注销。据悉,网帖曝光的其他方面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中。
龚爱爱仍“失踪”其弟弟接受调查
连日来,陕西神木“房姐”事件引起陕西、山西、北京三地有关部门和公安部、最高检等部门的介入,“房姐”被曝光的房产已达12套。
目前,“房姐”龚爱爱似乎失踪了。神木警方已将龚爱爱的弟弟带走协助调查。关于龚爱爱的在京财产,北京警方表示予以查封,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置。
此前,针对龚爱爱利用龚仙霞的假身份在京购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董方伟律师认为,根据现在信息披露情况来看,龚爱爱承认龚仙霞为她的假名,并且公安机关已认定龚爱爱是龚仙霞真实存在的身份,龚仙霞户口被注销并不影响龚爱爱直接作为真实的购买人承继龚仙霞名下房产的所有权。
但随后又有律师表示,龚爱爱利用龚仙霞这个假户口所涉及的财产,应该依法没收。这一说法又遭到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富强律师的否定。
律师说法假户口名下房产处置存难题
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富强律师认为,假户口名下所登记的财产一般会涉及三类。
一是基于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等行为而获取的财产;二是基于其他合法行为或途径获得的财产而登记在假户口下;三是基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取的财产而登记在假户口下。
尹富强分析,基于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仅仅能就第一种财产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即基于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等行为而获取的财产,则属于“违法所得”,而这部分财产根据该规定是应当没收的。
对于第三种情况,则要以其违法、犯罪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等相关法律作为依据,来判断是否应当“没收违法所得”或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而对于第二种,即基于其他合法行为或途径获得的而登记在假户口下财产。这部分财产并不属于“违法所得”,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支持“没收”,但这部分财产会引发一个问题,就是登记在假户口名下的合法财产,最终在假户口被注销后,如何办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相应的法律法规尚没有明确的规定。
以房产为例,若其房产属于“合法财产”,但基于先前房管部门办理的权属登记是在“假户口”名下,而最终假户口被注销,房管部门自然也会把原来的权属登记及房产证注销,那么该套“合法财产”,再办理权属登记将是个难题。
文/记者王婷婷部分内容综合新华社、央视今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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