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领取养老金人群需关注,市政协委员支招补漏
生活在国外,却同时在国内领着养老金,这样的现象合不合理?这样的漏洞如何去补?昨天,市政协委员、香港环球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叶温金燕指出,应尽快弥补制度漏洞。建议对上述人群参照国外模式,一旦离境半年,即停发养老金。
去年,中国社科院在北京发布了《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报告显示2011年14个省份的养老金收入抵支缺口已经升至767亿元。叶温金燕委员说:“目前的养老金制度有漏洞,两类领取养老金的人群值得关注。”
第一类是退休前就移居国外的。改革开放后,国外移居人数不断攀升。据不完全统计,1979年到2007年中国公民移居国外约800万人,近年来这个数字仍在大幅提升。叶温金燕说,有相当部分的人出境定居后没有注销户口,还继续保留身份证。到了退休年龄,上述人群利用现有的退休机制和社保机制的不规范,在原工作单位申请并补缴纳满15年社保后,顺理成章生活在国外,同时在国内领取养老金。
叶温金燕建议,应规定上述人群在国外定居后不能补缴国内社保,也不可以补办退休手续。“他们自己缴纳的个人部分可以全部领取,单位和国家的那部分将由国家统筹,用到更需要的地方或帮助更需要的人。”
第二类是退休后去国外定居或长期在国外居住的。建议可参照澳大利亚的做法:对于领取养老金的人士,凡是离境6个月以上,从第7个月开始,停止发放养老金。倘若回国后,可本人携带护照等相关有效证件及文件,到有关退休金管理部门去申请恢复退休金的领取。恢复退休金的领取日期应自申请日期起,不补发。
本报记者 江跃中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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