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大假期间,有网友上传了一则名为《三亚旅游悲惨遭遇》的视频,称几位当事人遭到三亚警方的“殴打”。这则视频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转发,将“旅游天堂”三亚再次引至风口浪尖。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致电三亚市委办公室及市委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表示:目前该事件已有初步调查结果,并已对外公布,对涉事人员已有相应处理。而对早报记者所提出的具体问题,昨日三亚市公安局办公室值班人员回复,将于今日请示后再予回复。
网友视频
餐后取车起纠纷4人三亚旅游遭“殴打”
大假期间的2月12、13日,网友“三亚大侠”、“贺泽雨”等人先后发出微博,所链接的《三亚旅游悲惨遭遇》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则视频一开始,一位年轻母亲抱着5个月大的双胞胎哭诉,称自己和家人在三亚旅游时遭到了殴打。视频中描述,2012年12月19日晚,当事人岳女士和丈夫翁先生,与同学李某夫妇在海南三亚的一个海鲜排档用餐后,在取车过程中与保安发生争执,随后三亚某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对他们进行了殴打。
视频还描述,翁某、岳某“遍体鳞伤”后,翁某还受到了“民警”连续脚踩、猛击,在已经昏迷、被压在地的情况下,仍遭到棍子的毒打,直到没有任何行为能力,“民警”这才将他拖到警车后备箱;另外,一名身穿白衣男子在翁、李被牢牢按在地上的情况下,仍然对其面部喷射不明液体;翁、李的妻子也分别遭到不明液体的喷射。根据网传的视频,能看到一名白衣男子手持物体似作喷射状。因视频较为模糊,记者并不能明确辩认视频中所涉人员为警察或协勤人员。“真是让人不可思议……”网友热议。而网友“贺泽雨”的微博显示,截至昨日18时许,该微博阅读232万次,转播和评论12887条。
三亚公布
拉扯追打协勤引发冲突还企图夺枪
针对此事,2月13日,三亚市委宣传部、三亚市公安局作出了回应,并公布了事发现场视频和最新调查结果通报。
根据媒体报道,通报内容称,黑龙江人、现住三亚某小区的翁某和妻子岳某等4人,在三亚市夏日百货商场门前停车场因所驾保时捷轿车底盘被水泥块刮蹭,怀疑是停车场保安所为,“便恼羞成怒,随手将水泥块一扔,砸坏停在附近的一辆银白色北京现代小轿车,并将正在附近的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大东海派出所协勤人员蔡某误当成停车场保安,对其进行拉扯、追打。”并随后引发冲突。
根据通报内容,最早与翁某一行产生冲突的为一名协勤人员,该协勤人员立即联系来大东海派出所在附近的两名巡逻队员前来处置该事件。22时42分,大东海派出所和特警(防暴)支队大东海巡区的执勤人员到达现场增援。在处置过程中,翁某的朋友宋某、张某阻碍警察、协勤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宋企图抢夺执勤民警佩戴的手枪,被察觉后当场将其控制住。
今年1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翁志刚、李建林等人,现羁押于三亚市看守所。而翁志刚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核实,为黑龙江省穆棱市政协委员。
早报连线
“当事人已制服后是否仍继续执法?”
今日请示后再予回复
2月13日,三亚官方通报发出后,仍然没能平息风波。其中最多的一个质疑观点为:“当事人行为已经被制止后,为何殴打仍继续?”
昨日,三亚市委办公室及市委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表示:目前该事件已有初步调查结果,并已对外公布,对涉事人员已有相应处理。而对早报记者所提出的网友质疑“当事人已制服后是否仍继续执法?”“是否对视频中相关警务人员作出处理”等具体问题,三亚市公安局办公室值班人员回复,将于今日请示后再予回复。
据媒体昨日最新报道,当事人岳丹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事发时其丈夫翁志刚等人确实喝了酒,“但当时我们已经被警方制服了还被暴打,希望能通过法律程序讨一个公道。”
事件围观
网络舆论压力改变“暗箱操作”执法环境
此事经网上发酵后,也引来了媒体和学者的关注。
《新京报》刊发湖南学者王刚桥的评论文章认为,围观“三亚旅游”,应警惕“标签化思维”。文章认为,对比网上流传的两段视频,不难看出均有刻意剪裁的痕迹。如果两段视频为真,则当事人疑似剪去了他们挑衅、袭警的关键一段,官方公布的视频则疑似剪去了后面的警员打人一节。我们也很难就此判断,这两段视频就是事件的全部真相。“网上网下的良性互动,有助于促成真相的发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尽如人意的当下,来自网络舆论场的压力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暗箱操作’的执法环境。”
2月14日,央视新闻频道也对此事进行了聚焦,节目中央视主播王宁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视频显示的是警察在殴打游客,警方提供的视频显示的是游客在追打警察。“在我们心中所链接的一个完整视频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无所而知,其实警察执法应该是一个天经地义的事儿,似乎不应该成为这么大的新闻,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一个本来挺平常的行为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可能这个问题还是出在当事人一方公布的这段视频中有这样一个行为就是,当行为人已经不具备反抗能力的时候,我们的警察的权力界限、执法权力界限是否被碰触到了。”
学者观点
警察执法应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
该事件中警察是否有执法过度行为?对此,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张起淮接受央视采访时认为:通常来讲,警察在执法时应该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这种制服性警械的使用是有限度的。当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得到了制止时,就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在执法时必须着警服、着装整齐,另外必须佩戴标志即警徽、警牌,持有警证,并且要声明:“我在执行公务、在执法”,并且要警告告警程序。这个过程,是防止被当事人误解为普通老百姓或打架、殴打或发生其他抢夺事件,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便衣警察如果派来增援事件的处理,那么必须要告之“我是警察”,并且要出示警牌或警察的有关程序。
名博观点
@罗夫永(微博认证为经济学博士罗夫永):网络时代,真相最重要。当事人行为已经被制止 (终止),为何殴打仍继续?三亚应就此解释而不能仅说他们前期如何犯罪。
@凯雷(微博认证为北京新闻中心执行总编辑凯雷):三亚讲清楚抓游客的理据,仅做对了一半;必须处理警员野蛮报复执法,否则难挽回形象。天府早报记者杨琴(图据网友及三亚警方公布的视频截图)
网友视频
翁某、岳某“遍体鳞伤”后,翁某还受到了“民警”连续脚踩、猛击,在已经昏迷、被压在地的情况下,仍遭到棍子的毒打,直到没有任何行为能力……
官方通报
翁某等4人因所驾保时捷轿车底盘被水泥块刮蹭,怀疑是停车场保安所为,“便恼羞成怒,随手将水泥块一扔,砸坏一辆小轿车,并将协勤人员蔡某误当成停车场保安,对其拉扯、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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