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找河流之“差”更要找治污制度之“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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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2月28日电(商意盈 魏董华)由于河流污染问题被频频曝光,浙江温州市环保局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垃圾河专项行动,并在温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设立“垃圾河大家找”举报窗口。
被曝光后,温州环保部门的处理不可谓不及时,态度不可谓不诚恳,但河流污染治理绝非“一日之功”,也非环保部门“一家之力”就可以完成,河流污染背后暴露的问题,尤其值得深思。
河流被污染,到底应该是“局长下河”还是“市长下河”?过去几十年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形成的“GDP挂帅”思维方式,现在仍保持惯性,一些污染项目是否能够上马,决定权并不在环保部门。一名基层环评审批处处长一语中的:“环保局也是政府组成部门,通过环保审批环节究竟能卡住多少重污染项目实在不好说,上不上项目还是市长说了算。”
河流被污染,到底由哪个部门管?排污口归属于环保部门,河面垃圾归属于城市管理部门,水文、水量、潮汛归属于水利部门。即使发现了河流污染,也很可能因为权责不清陷入“多个部门管不好一条河”的困境。
按我国目前的环保检测标准,能够彻底监管环境污染吗?很多有毒有害物质无色无味,光凭肉眼根本无法分辨。对于芳香胺、硝基苯、二氯乙烷、氯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国家标准里既没有要求,按照目前国内环保部门的技术和设备水平,也无法达到检测目的。
彻底治理河流污染,首先需要改变地方官员考核模式,避免不道德的GDP,并且形成政府和社会合力,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环保标准,让天蓝、地绿、水净不再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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