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平
父母一时监管不慎,竟付出惨痛代价。吉林省警方昨日晚间发布消息,两月大男婴失踪案的嫌犯已落网,孩子不幸身亡。全城寻婴没有换来光明结尾。善良的人们或不忍睹或不忍言,都是人之常情。在痛苦中反思,痛苦的经验也能照亮人们在黯淡中的进步。
从这一事件中,人们首先会考虑到,父母该如何照顾孩子?安全专家曾警告,绝对不要将低龄孩子独自留在车上,哪怕只是很短的时间。一个月前,美国纽约也发生过父母把孩子单独留在车上,结果车辆被盗,幸而盗贼没有伤害孩子。事后警察认为这对父母“脑子坏掉了”,当地儿童保护机构约谈他们,了解是否有失职之处。我们也许不忍心去谴责痛失爱子的父母,但作为一种教训,怎样通过监护者行为避免孩子处于危险境地,是首先需要重视的。毕竟,父母的安全意识是孩子最根本的依赖。
孩子的安全也离不开社会整体的治安环境。一个省会城市,盗贼何以能在当事人眼皮底下、离派出所也就几步路的地方把一辆车开走?从4日7时许丢车到5日17时许罪犯自首,不能说破案不快,但整个过程中,警方总跑在罪犯后面,更大程度上是靠巨大的社会压力逼迫罪犯现身,而非第一时间干预其犯罪行为,因此也就无法阻止其扼杀孩子的生命。当然破案受限于很多现实因素,并非足够重视就一定能及时抓获罪犯。遗憾的是,在本案中,民众迅速形成的高度期待与现实治安能力未能有效对接。对于当地警方来说,如何提高犯罪预防和干预能力,改善整个城市的治安环境,例如安装公共摄像头等,已是当务之急。
在整个事件中,尤不可回避的是,如何去评价广播、网络和群发短信编织的全城 “寻婴行动”。发动全社会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毫无疑问属于 “正能量”,如果这种 “正能量”最终未能发挥作用,又该如何去看待?由于案情还未完全披露,我们无法判断 “全城寻婴”给罪犯施加了何种影响,但也不能排除罪犯接收到广播电台或手机短信中有关讯息的可能。对于犯罪人的心理影响本来就难以预估,当一起普通的盗车案件,升级成 “窃婴”、 “绑票”,如果再施加以 “全城关注”的压力,即使是以正义凛然、以情动人的 “不要伤害孩子”出现的信息,但又有谁能判断这种压力会推动罪犯向何处去呢?我们能像呼吁社会献爱心救助患儿、建希望小学、抢救落井儿童那样,全城一起来寻找偷了孩子的盗贼吗?怎样才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不仅仅是父母的事,也是整个社会面对类似案例时,必须有所准备的课题。
思考很可能是痛苦的,但拒绝这种痛苦的经验,不会让世界更美好,而敢于直面黯淡,也许下一次(但愿没有),结局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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