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副院长:代表了解民意不限于微博
2013年03月09日06: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辛省志
原标题 [代表了解民意不限于微博]
吴邦国昨日提出,今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之一是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宪法和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但以往这个渠道做得不够,有些代表不能很好地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所以现在要对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进行完善。
现在很多人大代表通过微博等网络工具了解民意,对此,胡锦光说,代表通过微博了解民众诉求,是一个很重要的渠道。不过,上网、上微博的毕竟只有一部分人,如果把微博作为唯一渠道,对于全面了解人民的要求会有误差。 南都记者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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