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南早报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罗明芳)贵州籍男子廖某、高某、祝某和刘某4人没钱打的,就买了一把水果刀随身携带,从石狮一路步行20公里到晋江池店,沿途3次寻找目标准备实施抢劫,却因故均未得逞,最后被巡逻队员查获。昨日,已成年的廖某因犯抢劫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高某等3人因是未成年人,近期将开庭审理。
据了解,廖某等4人是老乡,在泉州洛江马甲打工,开销大都是“月光族”。去年9月22日,廖某4人各揣点钱到石狮游山玩水。很快带的钱花得差不多,就连隔日的餐费和车费都凑不齐了。
当晚,4人商量着要到石狮鸳鸯池公园抢钱,在路边摊买了一把水果刀由刘某带在身上,没想到,这天气炎热,还有很多夜猫子在纳凉,没找到下手目标人选。这时,一群穿着花里胡哨的小混混径直走过来,廖某等4人反而害怕了,转身走掉。
隔日,四人就带着水果刀,从石狮步行往晋江方向走,一路净想着怎么捞到钱。后来想到抢劫的哥,就当街拦了一辆出租车。
司机看到这4个人不停相互使眼色,感觉像是坏人,“到洛江很远,你们要先付钱,不然把身份证给我看看。”司机机智地逃过一劫。
四人步行到了晋江池店浯潭村,在小巷走了好几趟,准备寻找夜归人作案。恰好,巡逻队员看到这些人鬼鬼祟祟,上前盘查并搜出一把水果刀。
落网后,廖某等4人如实交代了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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