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市民捡“裙底春光”记忆卡
2013年03月15日1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香港女市民捡“裙底春光”记忆卡 警察拒收并撕毁]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两名驻守湾仔警署的侦缉警长及警员,涉不肯接受一名拾获有“裙底春光”记忆卡的女巿民报案,更恐吓要先拘捕她。警长还称“我知道你拎张卡来是想做好市民,不如我当我没见过你”,怂恿她去另一警署报案,又即场将记忆卡撕成两截。
二人否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14日开审。
两名被告依次为侦缉警长张振和(44岁)和侦缉警员张国俊(31岁),昨一同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
24岁女售货员蔡彩华供称,前年初在便利店拾获一张Sony M2记忆卡,她以为是自己的记忆卡,所以带走离去。数天后,她发现该卡非自己所有,便将之束之高阁。
直至前年12月13日,她打开该卡,发现该卡储存了超过50段影片和5至6幅相片,其中两幅是疑似机主的男子自拍照。蔡随意观看其中10段影片,是在旺角朗豪坊等地拍摄的裙底影片。蔡遂用手机摄下记忆卡和男子的自拍照,提醒自己“上街碰到要小心”。
翌日蔡带同该卡到湾仔警署向军装警员报案。正当警员处理报案之际,首被告出现,问她:“你拎张卡来的目的是什么?”她解释想予警方留个记录。张指,蔡过了这么久才报案,“情况有些尴尬”,可能要先拘捕蔡,但他要考虑怎样处理。
张振和称:“这种人抓10次,坐10次牢出来都会这么做的!我知道你拎张卡来是想做好市民,不如我当我无见过你,你拎这张卡走啦!”蔡闻言不作声。
被告建议蔡往其它警署报案以及声称“昨日执到张卡”,或用电邮报案,蔡只好答应带卡离开。
张振后又将记忆卡撕开两截后问她:“你要保留一半吗?”蔡拒绝取回半截记忆卡后离开。张国俊一直在旁边连声附和首被告。事件因传媒报道而揭发。
蔡彩华作供后于庭外表示无悔报警,不报警会令“良心过意不去”。
当日处理蔡报案的军装警员施家宝供称,两名被告与蔡离开报案室后没回来,亦没定报案编号(RN),“是比较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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