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近20份以学生为主的证人证言的指证,被告人毛某当庭表示:“他们说的都不对。”
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毛某故意杀人一案。案件被害人是校车司机夫妇。
2012年9月26日下午5时许,沈阳市法库县丁家房镇,几名中学生相扶着跑回村里,边跑边哭:杀人了、杀人了……
这些当时在玉米地里躲了半天的孩子,至今无法忘记那一幕:校车司机康某的妻子许某先倒在了路边,双手扶着肚子;康某在距离妻子半米左右的地方保持着防御的姿态,似乎还在向着妻子的方向努力……
“当时他赶着牛在路上走,就遇到我们的车,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个人就骂了起来。然后司机就要拿刀,他媳妇就把刀拿过去了,是一把半米多长的砍刀,带着刀鞘。他媳妇下车就用带着鞘的刀拍那个放牛的,两个人就撕巴起来,那个放牛的用一块石头拍司机媳妇的脑袋,司机也下车了,三个人就打;刀就到放牛的手里了,他从鞘里面拔出来了,对着两个人一顿砍,司机开始还想护着媳妇,也没护住……我们吓坏了,就都跑了,到旁边的玉米地里躲了半天,又报了警。”学生们表示。
两个小时后,毛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我们一直不对付,3年前因为我媳妇的事儿我就砸过他的车,后来因为这个我和我媳妇离婚了,就结仇了。事发当天早上我们就遇到过一回,他骂我;晚上又骂我,他媳妇下车还拿刀砍我,我腿受伤了……”毛某表示。
鉴定显示康某身中21处刀伤,并因大量剧烈刀伤导致死亡;他的妻子许某身中9处刀伤,因失血过多死亡。
检察机关以毛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事发现场的学生均在证言中表示许某下车时刀在鞘中,对此,毛某表示:“他们说的都不对……”
而面对法院的提问,除了坚持自己先被砍伤,然后夺刀砍击被害人外,毛某均表示记不清、想不起来等。“我腿上有2处刀伤呢,他媳妇砍的我,那些小孩说的都不对;我砍他们是本能,他早上骂我,还说要整我,车里还有刀,他们才是预谋。我不是故意杀人,我当时是放牛,身上连凶器都没有,怎么是故意杀人?”在辩护阶段,毛某表示。“这是一起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的恶性案件,被害人有过错,主动拿刀还先动手;被告人没有前科劣迹,事发前也没有预谋,当时是激愤杀人,事发后主动投案,还有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意愿,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毛某的辩护人表示。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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