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史上最严”中小学减负令
昨日,太原市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会上下发了关于减负、教育乱收费、师德、民办学校违规专项治理的四个实施方案。方案中,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可谓是太原“史上最严”减负令。从现在起,家长要想知道孩子课业负担是否减轻,可以从到校时间、作业量、周课时等多个方面“计算”。
一看周课时
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周课时总量: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课时,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课时,初中周课时不得超过34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减少、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二看到校时间
小学生到校时间夏季不得早于7点30分,冬季不得早于7点50分;初中生到校时间夏季不得早于7点,冬季不得早于7点30分。寄宿制学校学生由学校按照小学生、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和9小时的要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得超过8小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置早读课和晚自习。
三看课外作业量
一至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30分钟,五至六年级不得超过1.5小时;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不得加大作业量。另外还要求继续坚持“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学校不得布置机械、低效、重复性作业,严禁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四看考试次数
小学每学期只能进行1次由学校组织的学科期末考试,初中每学期由学校组织进行的学科考试不得超过2次,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增加难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市、县(市、区)教研部门不得以质量监测等名义组织统一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名;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进行排名。
再看教辅书、竞赛、补课
“减负令”规定,学校不得违规组织学生征订市教育局公布的教辅材料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或个人通过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教师不得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培训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组织以学科竞赛为名的统一考试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联考、竞赛、考级活动,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各中小学校不得为未经批准的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严格禁止中小学违规补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目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在校中小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程或上新课,不得通过组织补习、辅导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采取或变相采取与入学相关的考试、考核、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公办学校不得跨行政区组织招生。各学校必须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严禁设立“实验班”“火箭班”等各种名义的重点班。
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要公示
此外,还要求全市中小学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安排计划等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通过校内公示栏等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公布。家长可据此评价学校到底有没有做到“减负”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要向所属中小学校下达《“减负”目标责任状》,明确“减负”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要在校园内醒目处张贴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在每学期初要召开以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的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减轻学生负担、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和办法,与家长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
另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向所属学校通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情况,对不能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练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学校要通报批评。
教育督导部门会建立中小学“减负”工作督查制度。每学期不少于1次对所属中小学校进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的具体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公布督查及处理结果。教育行政部门还会向社会公布举报网络、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媒体曝光平台,对违反“减负”规定两次以上的学校进行媒体曝光,并取消学校当年的评先选优资格,还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减负”工作突出、成效明显、成绩优秀的县(市、区)和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
本报记者 王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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