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北京、上海同时对外发布地方“国五条”细则。两地都提出今年的房价要“基本保持稳定”。北京对户籍单身人士限购二套房,上海则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此外,两地提出“适时调整”或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对20%的个税要求从严计征。
解读
京籍单身人士限购第二套
各地“国五条”细则未落地前,不少地方出现“离婚潮”。而此次的京版细则规定,严格单身人士的二套房限购: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对于户籍单身人士限购的政策,影响并不是很大,对于家庭拥有两套住房的夫妇,如果通过离婚完全可以都过户到一方名下,另一方没有住房,仍然可以购买首套房。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持有多套房的家庭,有可能出现通过假离婚也无法让一方处于完全无房状态。政策将对这部分人群的投机行为起到抑制作用。
限制信贷打击投机预期
京、沪版细则都提出,调整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其中北京提出,要根据房价控制目标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上海则提出,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这3年来一路提高。2010年1月,国务院发文规定二套房首付贷款比例不得低于四成。同年4月,二套房首付款提高至五成。2011年1月,二套房贷款比例进而涨至六成。时隔两年,首付比例再次提高。
专家指出,信贷收紧限制楼市过多利用信贷杠杆进行投资投机,而调控打压的不是需求,是预期。有实力就去买,没有实力可以租房子。
严格计征20%所得税
百姓最关心的“国五条”细则,非20%转让个人所得税莫属了。此次“北京版”细则规定,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同时明确,自用5年并且唯一的住房继续免税。上海则明确,税务、房屋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对于“20%所得缴个税”的政策,程浩业表示,由于未来交易将严格按照价格征税,买卖双方以虚假价格签订合同的意愿将大大降低。严格征税也将会让二手房交易在短期内出现“冰冻期”。
比较
京沪粤“国五条”细则比拼
3月30日,京、沪两地“国五条”细则出台;加上深圳、广州所在的广东省,至此四个房地产一线城市基本的调控细则已经明晰。
北京 (限购力度更为严格) |
上海 (“房价稳定”目标最易达到) |
广东 (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
点评 | |
房价目标 | 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 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房价控制目标。 |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剔除了保障房,实现难度更大。虽然同属房价上涨较快城市,但上海涨幅在四个一线城市中最小,“达标”难度相对不大。北京明确要求相关房价要“降低”,值得关注。 |
限购政策 |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3月31日起,京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出售住房。 | 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的住房限购措施和相关操作口径。 |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 北京对单身人士的购房限制趋严。上海此前已经实行对单身人士的限购政策。根据17号文件要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那么珠海原来是在主城区限购,现在扩大到全市全部行政区域。 |
二套房贷 | 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 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 未提及。 | 北京明确要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业内人士预测中的“七成首付”有可能成为现实。上海则留了“后手”,一旦房价继续上涨,提高二套房首付乃至贷款利率的“大棒”便随时可能落下。 |
20%个税 | 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 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广东: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 三地口径一致,只是北京特地复述了“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的内容。这让不少买房卖房者吃下定心丸。国税总局2006年下发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差别化的税收政策,体现了对合理购房需求的保护。 |
话题
为何楼市调控老跟“夫妻那些事儿”过不去?
“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3月30日出台的北京“国五条”细则如是规定。“单身限购”,在此前一些热点城市也曾实施。一些人为买房只能“突击结婚”,导致当地结婚率上升异常。
原来是“有了房子才能结婚”,现在一些人是“要结了婚才能买房”。那一边,为了避免“20%个税”而突击离婚的热潮尚未平息;这边厢,为获得二套房购买资格而加紧登记结婚的人料想也会增加。真没想到,楼市调控还没有把房价降下去,倒把各地婚姻登记窗口的人气给“引爆”了!
不如结婚吧,即使感情还没到那份上,因为“单身人士禁购第二套房”;不如离婚吧,即使夫妻俩感情好得很,因为“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20%个税”。房地产调控,怎么老跟“夫妻那些事儿”过不去?
为房而结婚,为房而离婚。多年来固守的家庭婚姻底线,在房子面前似乎一下子显得那么脆弱。与此同时,为孩子上学买房、为结婚买房、为养老买房、为面子买房、为落户买房、为资产保值买房……住房承载了太多居住用品以外的内涵,不是所有的二套房都是投资投机性购房。调控之下市场出现的种种“怪象”,都有着深层次的经济、社会、心理等原因。
现阶段的房地产调控,有两条底线需要守住:一条是对投资投机性需求保持严格抑制,另一条是对合理购房需求尤其是首次购房的刚需加以保护。而两者之间又是内在统一的:只有合理的房价才能满足合理的需求。
因此,一方面,调控必须要考虑到楼市运行的复杂性、特殊性,给予更多的关怀和考量。另一方面,购房者要坚定对调控的信心限购将有助于挤出泡沫、稳定价格,“治标”将为“治本”赢得更多空间,抑制需求的同时将稳步增加供应。相信随着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楼市调控之手将慢慢从“夫妻那些事儿”中淡出。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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