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上访妈妈”唐慧劳教案,今日(4月12日)上午九点半在湖南永州中院开庭。
据新华社报道,经过近4小时审理,13时许,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合议庭将进行评议,决定下午是否再开庭,让原告、被告、参与庭审人员等候通知。代理律师徐利平称,永州劳教委已当庭承认劳教决定明显不当。
新华社的报道称,唐慧向法院提出两点诉讼请求:一是判决永州劳教委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二是判决永州劳教委向原告唐慧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唐慧表示,“如果输了,我还要上诉”。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利平、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为唐慧免费代理该案。徐利平在其微博表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干部、基层行政庭长,以及市律协、中院审委会成员等参加旁听。72个旁听席中,唐慧只有5个席位。
唐慧案引起关注,源于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称永州市劳教委)对其劳教一年半的决定。
唐慧是湖南永州一名被逼卖淫的女孩乐乐的母亲。2006年10月,时年11岁的乐乐被周军辉强奸,被逼迫到秦星、陈刚等人经营的休闲屋卖淫。
乐乐失踪后,公安机关以“失踪案”立案。唐慧发现线索后要求民警杨军祥解救,但遭拒绝。唐慧只好在埋伏十多天后寻机将女儿救出。医学鉴定显示,乐乐染上性病,并出现严重的应激性精神障碍。
此后两个多月,唐慧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直至“以死相逼”,警方才予以立案。2008年4月8日,永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历经三次判决两度发回重审后,2012年6月,湖南省高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其余五名被告分别被判无期和有期徒刑,同时判决被告赔偿20万。
庭审过程中,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区看守所出具证明称,被告人秦星在关押期间,曾制止同监人员的自杀行为。经法院查实,“立功材料”系伪造,但涉嫌协助伪造立功材料的民警未被追究责任。
因不满该案部分民警的渎职行为未受惩处,唐慧一直上访投诉,直至2012年8月被劳教。而拒绝解救乐乐的民警杨军祥,也是在唐慧多次“闹访”之后,才被纪律处分。
面对质疑,永州市公安局声明称,2011年3月至2012年7月,唐慧先后七次在多个单位门口“大吵大闹,堵门拦车”,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社会影响。
唐慧案引起全国舆论关注,并引发劳教存废争论。在被劳教九天后,唐慧的劳教决定经复议被撤销。
(财新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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