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借口车辆故障 趁乘客下车抢夺财物
2013年05月14日2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出租司机借口车辆故障 趁乘客下车抢夺财物]
近日,高新法院审理一起出租车司机抢夺乘客财物的案件,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田俊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田俊是成都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搭载乘客行驶途中,将车辆熄火后谎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借用乘客手机通过电话求助如何修理车辆,当乘客将手机交给田俊后,田俊装作边打电话边下车检查,用事先准备的光碟遮挡车牌,随后田俊又回到车内要求乘客下车帮忙推车以便发动车辆,在乘客推车过程中,田俊趁机启动车辆、夺走被害人财物逃离现场。
就在2012年2月至3月期间,田俊采用前述方式作案九起,抢走了9名受害人5个苹果手机、2个三星手机、1个诺基亚手机、2个苹果笔记本、1个联想笔记本、1个ipad、1个数码相机、名牌化妆品、女士衣物、电脑包、充电器及耳机等物品(经鉴定价值逾46000元)以及现金4500元。
高新公安先后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于2012年3月9日凌晨3时在成都高新区仁和街一烧烤店将被告人田俊抓获,田俊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前述九起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田俊驾驶的出租车内一黑色挎包内查获一台笔记本电脑,从被告人田俊家中查获被害人的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充电器、耳机及衣物、化妆品等物品,同时查获来路不明的十多部手机、二十个手机卡、篮牙耳机、笔记本电脑、佳能相机、MP3播放器、手表、首饰、茶叶等物以及田俊销赃所得人民币2万元。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田俊的供述,从收赃人处追回田俊出售的八部手机、两台笔记本电脑。
庭审中,被告人田俊辩称从其家中查获来路不明的十多部手机、二十个手机卡、篮牙耳机、笔记本电脑、佳能相机、MP3播放器、手表、首饰、茶叶等财物,是乘客遗落在出租车上的财物,其没有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上缴公司。对于该部分财物,因没有查到财物所有人,法院故未认定为犯罪所得。
2013年4月10日,高新法院判决被告人田俊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高新法院宣 记者 颜梅)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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