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男子郭某虚构自己承揽到了首钢拆迁业务,与其他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诈骗30余万元。记者昨日从石景山法院获悉,郭某合同诈骗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石景山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4日,郭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安和小区一出租房内,虚构其承包了首钢拆迁工程,与邢台市某拆迁公司负责人张某签订了联合施工合同,先后多次向张某收取工程保证金、消防保证金、服装费等11.3万元。
2011年5月9日,郭某以同样理由,冒用邢台这家公司的名义,与河北另一家工程公司负责人郝某签订合作协议,又先后3次收取该公司支付的工程保证金22万元。两家受害单位报警后,郭某于2012年7月15日被警方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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