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周报
核心提示
近日,长沙某知名论坛一篇题为《政府机构还是企业协会?花炮总会性质遭质疑》的帖子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热议。帖文称,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在职人员清一色是国家干部,会长由浏阳市烟花鞭炮管理局局长兼任,每年800多万的会费去向不明……
“事实上,让我兼任会长是把我放到火上烤,我也知道是不妥的。”5月24日,浏阳市烟花鞭炮管理局局长、烟花爆竹总会会长汤显华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确实兼任了烟花爆竹总会会长一职,是政府特批的,而且兼职不兼薪,是为了行业发展,“每年几百万的会费,直接上交浏阳市财政,我并无权支配。”
“花炮企业就是待宰的羔羊,还不能说话。”在记者调查过程中,多数浏阳当地烟花企业甚是谨慎,“因为每家企业的产品要运出浏阳,都得通过烟花爆竹总会,我们也是敢怒不敢言。”
浏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按照《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定,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他对于汤显华的兼职情况并不知情。
发稿前,记者从浏阳市纪委纠风办了解到,纪委已经对此事介入调查。
本报首席记者蒋格伟记者骆昌红实习记者余修宇发自浏阳
网帖质疑花炮协会会费流向问题。“浏阳市有1000多家烟花爆竹企业,每家企业依据大小得向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交纳两千到几万不等的会费,交费企业无权监督资金去向。”
汤显华解释,自己兼任烟花爆竹总会会长有历史原因,是经过长沙市与浏阳市相关部门默认的。当前总会的会费收入并非如外界传言的那么多,去年是400多万,而且这些钱都是直接入了浏阳市财政的账目。
据悉,200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相关要求,颁布了《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明确规定,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网帖爆料:
花炮局假借协会设小金库
近日,在长沙本地某知名论坛出现了一篇题为《政府机构还是企业协会?花炮总会性质遭质疑》的帖文。该帖文出现不久,引来了网友的热议,被指浏阳烟花鞭炮管理局借协会之名敛财,设立小金库。
网帖称,浏阳市鞭炮烟花管理局门户网站在显赫位置依次标注浏阳市鞭炮烟花管理局、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的字样。同时,该网领导分工栏也明确标注:党组副书记、局长汤显华职责为主持局和花炮总会全面工作。
网帖文中还指出,“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在职人员清一色是国家干部。”
同时,网帖质疑该协会会费流向问题。“浏阳市有1000多家烟花爆竹企业,每家企业依据大小得向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交纳两千到几万不等的会费,而这些会费开支均由既是花炮局长又是花炮总会会长的汤显华全权审批,交费企业无权监督资金去向。”
“这个总会之前还组建了一个公司,专门负责国庆烟花燃放事宜,结果是大笔会费付出,没有收到任何成果。”帖文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花炮企业负责人质疑。
如何解决花炮总会的尴尬地位?帖文指出,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是烟花爆竹企业自己组成的协会,“希望政府部门手伸短一点。”
5月22日,本报记者登录浏阳市鞭炮烟花管理局官方网站时看到,关于“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简介”中写道:“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是1995年成立和注册的社会团体,由全市花炮生产企业和市内外花炮经营单位组成。”
记者调查:
企业老板自称待宰羔羊
一位浏阳花炮的企业老板陈强(化名)介绍,自己每年都要向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交1万元会费,总会下面还有分会,也要交2000多元的会费。“浏阳有1000多家花炮企业,这数目不少。”
虽然总会每年的年会上会公布资金的去向,但他认为“开支和会费并不对称”。陈强说:“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协会很容易成为主管单位的小金库。”
陈强介绍,协会的经费应由企业派人员管理,主管单位起到指导作用即可。“协会会长由主管单位局领导担任,没有多大意义。”
今年3月22日召开的浏阳花炮产业发展暨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提出,为支持企业集团化组建、机械化生产、科技创新、标准化创建和出口创汇等,将花炮产业集群专项发展基金调整到2000万元。但另一位浏阳花炮的企业老板贺飞(化名)介绍:“这笔扶持资金一直也没公开,圈子里传‘和花炮局关系好的人才能得到这笔资金’。”
贺飞告诉记者:“每年都要去花炮局‘烧香’,交几千到几万不等的会费,不然你的花炮别想走出浏阳。”据了解,每一车出口的花炮都要去花炮局开具手续,交“手续费”。对此,陈强叹息:“花炮企业就是挨宰的羔羊。”
5月24日,记者来到位于浏阳市浏阳河中路75号的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该楼2楼系浏阳市烟花爆竹外运管理中心,3楼为总会办公室。
下午3时许,3楼办公室除财务室外,其余办公室大门紧闭。财务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整个大楼是总会买下,免费提供给2楼的烟花爆竹外运管理中心办公。该中心由公安、地税、国税等部门抽调人员在此办公,所有浏阳烟花需要外运时,必须到此中心办理准运证。而总会的会费就是在办理过程中按照每箱0.2元收取。
该工作人员介绍,包括自己在内的总会多数人员系浏阳市鞭炮烟花管理局抽调过来的,在总会并不享受任何待遇,所有工资、福利归花炮局发放。
局长回应:
会费上交财政
5月24日,位于舆论风口浪尖的汤显华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针对网友质疑作出回应。
记者走进汤显华办公室时,他正在就协会兼职一事起草一份给浏阳市纪委的汇报材料,汤称注意到网上的质疑后,他打算主动向当地纪委汇报。
汤显华解释,自己兼任烟花爆竹总会会长有历史原因,是经过长沙市与浏阳市相关部门默认的。
汤表示,浏阳市鞭炮烟花管理局与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从职能上看有着很多重合的地方,有些时候企业在外地出现问题,政府部门不便出面去协调,此时就只能靠总会出面。
“我确实是兼职了,但是兼职不兼薪,我的工资福利全部由花炮局发放,总会这边不享受任何待遇。”汤认为在此事上自己甚是冤枉,自己也知晓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兼任会长的政策,也曾为此多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不再兼任,而没有得到答复。
“太重要了,烟花爆竹行业至今仍占据了浏阳GDP的百分之二十,政府也不愿将总会的工作交给企业,企业也没有这个时间。”汤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表示总会的财务是独立核算、审计,每年都会向理事会单位通报收支情况。
“总会目前有外聘的专职工作人员8名,其待遇从1500到2000元不等,兼任的只有我与财务主管是花炮局这边的。”据汤介绍,目前总会共计1024家会员单位,其中包括140多家理事单位,14家副会长单位,10余家副秘书长单位,其余为一般会员。而会费并没有定数,是按照其销售额而定,按每箱0.2元提取会费。
另外,汤显华表示当前总会的会费收入并非如外界传言的那么多,去年是400多万,而且这些钱都是直接入了浏阳市财政的账目。
最新进展:
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对于烟花爆竹总会会长兼职情况,我们不知情。”该协会的主管部门浏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刘女士表示。
刘女士带本报记者查阅了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的相关资料。记者发现,多份来自烟花爆竹总会的汇报材料与会长的说辞存在矛盾。
资料显示,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在浏阳市民政部门登记时间为2001年,拥有会员1209个,其主管单位为浏阳市花炮局,其宗旨为“加强鞭炮烟花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会员权益”。
民政部门登记显示,烟花爆竹总会第一任会长为时任烟花局局长的宋福生。对于宋福生的兼任行为,任命之初的2001年4月8日,浏阳市委组织部给出了“同意兼任”的审批意见。
2007年5月,同为烟花局局长的徐强国接任宋福生担任总会会长,同样经过浏阳市委组织部的审批,不同的是,在审批意见一栏特别注明“兼职期间不得享受协会任何福利待遇”。
2010年6月,当上浏阳市烟花局局长的汤显华理所当然地兼任了总会会长,也履行了浏阳市委组织部相关审批手续。
对于花炮总会近年来的收支情况,民政局提供的资料也一览无余。
2007年2月10日起,花炮总会会费和有关费用由原来按照销售额的5‰降为2‰,为便于计算,按每箱0.2元收取。
2011年花炮总会审计报告显示,2011年度总会会费收入为6527050元,政府补助收入为7530000元,员工工资与福利费为545093元。
据悉,200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相关要求,颁布了《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该办法中明确规定,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同时,依据此办法,2008年长沙市纪委牵头,曾对长沙市内所有政府所属行业协会进行清理、脱管行动。
对于浏阳市花炮总会何以在此次清理中保留了“政会一家”的状态,浏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刘女士表示并不知情,同时刘女士称不便评论组织部门的审批行为。
发稿前,本报记者从浏阳市纪委纠风办刘姓主任处获悉,纠风办就花炮总会问题已介入调查,目前调查结果尚不明晰,待调查清楚,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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