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2009年8月11日人民网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宗生,因与该局一女干部发生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违反了党纪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西安市委日前决定撤销其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新华网)
今年4月17日,西安市质监系统一名年仅36岁的副处级女干部张某,留下3页遗书和长达11页的控告信之后,在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服毒。张某在这些材料中自曝遭西安质监某领导“猥亵”,后因“不听话”遭到打击报复,导致从副处级领导岗位被下放到基层等幕后消息。
女处长服毒,并扔出了“重磅炸弹”先被领导“猥亵”,然后因“不听话”遭到打击报复。这自然成了媒体关注的事件。对此,该局相关领导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张某服毒的原因与工作上的事情有关。两者说法南辕北辙,这也自然会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女处长说因“猥亵”;局领导说因“工作”。看来,这服毒“幕后”还真挺复杂。经过西安市纪委三个多月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既不是“猥亵”,也不是“工作”,而是“不正当男女关系”……
于是邓宗生局长因“严重违反了党纪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被西安市委撤销党委书记和局长职务。
那么,女处长服毒,局长丢官。是属于意外?还是在情理之中?
带着疑问,“玩味”女处长“服毒”和局长“丢官儿”的过程及其背景。但因占有资料不多,能看到的只有三篇报道:《三秦都市报》报道的“西安服毒质监女干部遗书曝光遭领导猥亵报复”,《华商报》的“西安市纪委介入调查‘质监女干部服毒"和新华网的“西安市质监局局长违纪被撤职”的报道。
这三篇报道一篇比一篇“精炼”。很难用“事实”解惑,只能通过报道中的蛛丝马迹,加以合理联想,力争能找到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婚外男女之事,因每个人的身世不同、地位各异,叫法也不同:
发生在百姓之中,那叫“搞破鞋”;发生在文化圈,那叫“绯闻”;发生在官场,那叫“丑闻”……不管哪种身份,只要不犯事儿,啥事没有。一旦犯事儿,谁都抬不起头来。官员一旦出现“丑闻”,不仅抬不起头,还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所以,这类事情男女双方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谁都不愿意自曝丑闻。特别是官员,一旦出现丑闻,受损失最大。在某种程度上讲,官员一旦上了“贼船”,他们便成了“弱势群体”……
尽管是这样,一些官员却乐此不彼,得势后,偏偏乐意和女人“打成一片”。
腐败官员因女人而腐败;腐败官员又因女人而败露。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而且越来越多。
最近发生的几个案例就足以得到证明。
山东淄博市水务局局长鲍振华包养情人张艳,张艳因鲍局长满足不了被“扶正”的欲望,盛怒之下,变成了“中国的莱温斯基”,把他们的“丑闻”全盘抖搂出来……
温州永嘉县某镇原镇长谢某和邻乡女副乡长章某,两人偷情4年。他们各自离婚后,正当准备走到一起时,谢某听信算命先生“毒舌”后变卦。几番折腾,伤透了心的章某决定以“殉情”方式报复谢某。于是她找到了当地检察机关,举报了两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受贿的事实……
官员搞女人,官员往往满足不了女人欲望而被揭露出腐败的不在少数。因此而丢官也不在少数。此类丢官者应在情理之中。因为在女人中,能主动向官员献身的,往往欲壑难填。
还有些官员因搞女人被暴露、丢官的是纯属意外。
如7月15日下午,衡阳市衡东县水利水电局局长吕军与该县工商局一女子在衡东宾馆开房“休息”后,该女子从宾馆走出来时突然倒地身亡……
这吕局长搞女人就属于“倒霉蛋”。如果那女人不死,不当时死,不死在他们开房“休息”的宾馆门外,他们之间的“丑闻”就不会被发现,吕局长还是“吕局长”,他们可能还要搞下去……这属于极个别现象。
那么,西安市女处长服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邓宗生丢官,是属于意外?还是在情理之中?
女处长和局长“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女处长“服毒”,邓局长丢官儿,既是意外,也在情理之中……
邓局长的“意外”在于他对女处长的“忘恩负义”。
女处长在控告信中透漏“在他的封官许愿、威逼利诱未达目的的情况下”落入他的“陷阱”……抛开“个人感情色彩”,邓局长在和女处长“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前,肯定有过“甜言蜜语”……
关键是,也是让人感到意外的是:他们“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那邓局长没按“正张出牌”:他不仅没给人家“封官”,还打击报复和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女处长。使这位实职副处长,被下放到基层,最后变成虚职的副处调……
如此看来,女处长“服毒”,邓局长丢官儿,既不是意外,也是在情理之中……
其实,官员不管是腐败,还是堕落,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只要你腐败了,堕落了,你就该想到,离被罢官不远了;其实,官员不管是腐败,还是堕落,它就像人体上长了“闷头”或者是“疖子”,早晚要有“出头”那天,只是时间问题。因此,腐败官员落马,都是在情理之中!
原文地址:https://blog.people.com.cn/blog/c1/s36177,w1249857117697561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