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6月28日电(记者 郭晋嘉)记者28日从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按照公安部要求,从2013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渝户籍居民在重庆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
早在2012年9月1日,重庆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6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试行异地户籍人员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便民举措。重庆市对符合连续就业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适用该项政策。
截至目前,重庆累计受理签发上述两类人员各类出入境证件4284人次,签发的出入境证件种类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此次推出的便民举措,将申请人群扩大至重庆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在重庆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以及60周岁(含)以上老人。但可提交的申请只限于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同时,在重庆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异地户籍居民可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作者: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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