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慧 通讯员 韩根南
晚报讯 来自安徽富阳的农民康某对妻子施暴,其岳父带着两个儿子来沪质问余某,不料两个儿子却被康某持刀砍伤。昨天,闸北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康某做出拘役三个月判决。
去年8月,康某的丈人及其妻弟袁江、袁军至本市闸北区彭浦镇康某的暂住地,质问康某为何对妻子袁芳家暴,并商量将袁芳暂时送回老家。康某见状即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追至小区门口,先砍向袁军的头胸部及右上肢,后又用刀砍向袁江的头部及上臂部,致袁军因外伤致头皮创伤,胸部、右上肢多处表浅裂伤,左肘部皮肤擦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致袁江因外伤致右前额部眉梢上软组织裂伤,经清创缝合治疗后,遗留一长达6厘米疤痕;致右上臂中段软组织裂伤长达3厘米,经鉴定构成轻伤。小区保安报警,康某携凶器逃逸。今年5月,康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前,康某在家属的帮助下,向两名被害人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三万四千元。被害人袁江、袁军出具谅解书,对康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康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被害人袁江、袁军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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