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
时间:几天前 地点:斗门新青工业园
情况反映:曹先生今年46岁,来自湖南郴州,在斗门新青工业园一家私人旅店打工,6月30日下午,曹先生在收银台处突发脑梗塞,晕倒在地,直到老板发现才被送往医院。
曹先生的堂弟说,曹先生在旅店打工一年多,这家旅店并没有办营业执照,只是在一栋居民楼里租下了一些房间用来经营,外面挂的也只是“日租公寓”的招牌。曹先生平日里身体很好,只是偶尔感觉头晕,在发病的前一天晚上,曹先生还和几名亲属喝酒喝到大半夜,自行回到旅店。
曹先生的堂弟说,旅店老板也是他们湖南老乡,曹先生并没有与对方签劳动合同,但人一直都在旅店打工,因此,旅店老板应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这是在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病情。
答疑:无法进行工伤索赔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树林说,曹先生与旅店老板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关键就是看曹先生患病是否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及有关规定,如果曹先生不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诸如尘肺病等职业病的,是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因此,曹先生也不能进行工伤索赔。在目前的情况下,依照有关规定曹先生可以享受一定的带薪假期。 帮忙记者 陈岩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