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东风渠、金水河等处的滨河公园,大量的狗狗没系链子。
孙福刚如今仍在住院治疗 |
记者 周广现 张瞧 实习生 李帅 王文博 文 记者 洪波 摄影
核心提示 | 大河报新闻线索平台显示,2013年1月1日至今,仅郑州市区就有8起狗伤人事件。早在2007年10月1日,《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就开始实施,缘何管不住恶犬伤人?
虽然《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否则没收;个人携狗外出,犬只需束犬链,不得进入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否则给予相应罚款。但记者调查发现,遇到违规遛狗者,要么向执法单位举报无人接听电话,要么执法人员赶至现场,束手无策。
迄今为止,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没没收过一条狗,没对违规遛狗人员开过一分钱罚单,而郑州市管城、二七等区近两年也是相似执法情况。
【事件回顾】
今年以来,郑州市区有8人被狗咬伤
5月19日晚7时,在郑州市北环路和索凌路交叉口的如意世家小区,4岁的欢欢(化名)和奶奶外出归来,被院内一条没拴链子的狗咬伤。
5月21日晚9时,欢欢的父母去找养狗的邻居王女士协商赔偿事宜,因言语不和,双方打斗起来。欢欢父亲的脖子被打流血,王女士的左眼眶被摔骨折。经派出所协调,双方虽解决了问题,但均付出了代价。
搜索大河报线索平台发现,2013年1月1日至今,除这起事件外,郑州市区还有7人被狗咬伤:
1月31日,在东明路和城北路交叉口西,一名路人被狗咬伤;5月4日,在南阳路和农业路交叉口一人被狗咬伤,狗主人不愿担责;5月2日,在丰乐路和农业路交叉口,一名路人被一条看门狗咬成重伤;
…… ……
回顾发现,2011年10月27日,在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一条家狗咬死一名中年妇女;2012年11月20日,在中牟县狼城岗镇曹寨村,一名60多岁的环卫工被狗咬死。
【记者调查 】
1
遛狗高峰期,却联系不上执法者
欢欢被狗咬伤,同咬她的狗没链子有关,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个人携犬出户,犬只应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否则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记者发现,这个法规很少被照章执行。
第一次反映
5月22日下午4时12分,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拨打金水区执法局热线电话,反映如意世家有人遛狗没拴链子。工号为“0”号的工作人员称,会立即协调执法人员前去查看。两天过去了,执法人员并没过来。
5月23日下午6时28分,记者再次拨打该局热线电话。工号为“0”号的工作人员说,执法人员没过去“是因太忙了,过不去”。
让人吃惊的是,遛狗高峰期,根本联系不上执法人员。
第二次反映
前天早晨6时25分,在郑州市东风渠滨河公园政七街至中州大道段,记者看到有20只狗随主人漫步,其中有大型犬5只。这些大型犬均属禁养的犬只,有两只狗被主人用狗绳牵着。环卫工马先生称,天好时在渠边遛狗的市民难以计数,不拴绳的狗更是随处可见。
当天早晨6时30分起,记者多次拨打郑州市城管局城区河道管理处的举报电话,均无人接听。
第三次反映
昨天早晨6时40分,记者从郑东新区东西运河和九如路交叉口,沿河堤往西。看到有遛狗者牵着的4只大型犬分别是德国牧羊犬、纽芬兰犬、雪橇犬、大丹犬,而这些犬均是被郑州市列为禁养的34种烈性犬之一。
“烈性犬不是不让养吗?为什么你还要牵狗到运河边来遛狗?”记者问一位在遛德国牧羊犬的男士,“我就是牵着10只遛,也没人管,管狗的人不会起早。”他笑着说。
在东西运河上牵着烈性犬遛来遛去,真的没人管?昨天早晨6时58分,记者咨询市长热线,被告知此问题可向郑东新区行政执法热线“67179810”反映,但记者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拨打市长热线提供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值班电话“67179700”,同样没人接听。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再次拨打“67179810”,被告知这是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电话,只在正常上班时间使用,该局无24小时热线电话。
“遛狗人早晚出门,而城管执法人员这时下班在家,这样能管好狗事?警察24小时值班,为何执法人员不能?”采访时,市民朱先生不满地说。
【记者调查 】
2
现场反映30分钟,执法人员仍是“光说不动”
昨日早上6时45分,记者来到大学路与中原路附近的金水河滨河公园,河两岸几乎成了“遛狗场”,未拴绳的大狗、小狗肆意穿行。在北岸交通新苑小区外,记者看到了两只大型古牧犬。此处距南岸的河道管理二中队办公室,直线距离不过500米。
7时15分,记者拨打城区河道管理处举报电话,值班人员称会尽快向执法队员反映。近8时,大批遛狗的人已陆续散去,记者也没见到执法人员。
8点整,记者来到河道管理二中队,此时执法人员已上班。“滨河公园里那么多遛狗的,咋不管啊?”记者提出,按照管理条例规定,应对违规饲养人进行罚款。对此,一名工作人员称:“咋不管?管不过来!我们负责的河道13公里长,却只有8个执法队员,其中还有6个年龄超过了50岁,想管也力不从心!”
说起没收犬只和罚款,几位执法人员称养犬条例只规定了他们的责任和任务,却没有赋予他们相应执法权。“没收犬只和没收违规商贩的物品是一个性质的,我们没强制执法的能力。”工作人员称。
执法人员说:“罚款更麻缠!罚单开了, 狗主人俩手一伸,说"没钱,你把我带走吧"!处理不好极易造成冲突。”执法人员郭某告诉记者,在北京、海口和洛阳等城市,捕狗或罚款都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记者注意到,几位执法人员诉了30分钟的苦,任凭记者怎么说,他们始终没有迈一步,没有人前去执法。
“执法人员这样说,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态度。”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行政处罚法》已赋予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使用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的权力。以此说法推卸责任,是失职的表现。执法人员执法时若有关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挠,完全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性质特别恶劣时,阻挠人员涉嫌妨碍公务罪。
【尴尬现状】
郑州多家执法部门
没有没收过狗、没有罚过钱
管理条例虽有诸多罚则,但记者采访发现,一年多来,郑州市多家执法部门没有没收过一只狗,没罚过一分钱,使该《条例》“彻底悬空”。
“我们从没没收过一条狗,更没对违规养狗者罚过一分钱。”昨天上午,记者在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采访时,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的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哪怕遇到禁养犬,也只是劝阻,不会没收狗,也不会罚款。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我们局没受金水区执法局和管城区执法局的委托,无法对狗进行没收和处罚。”
“这完全是一种推诿的说法,上级部门已经把执法职能交给了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郑州市城管局法规处处长宋先生说。
“拆除违法建设,整治街头违法摊点,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都干了,唯独没没收狗和对违规养狗者进行罚款的权力,这可能吗?”金水区执法局秦先生说,自从2011年9月郑州市唯一的犬只收容站停止运营后,该局确实没再没收过一只犬,没有罚过款。
二七区执法大队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说,自从郑州市犬只收容站停止运营后,该局没没收过一只狗,也从未对不文明的养犬行为进行过罚款。
记者从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第一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人尚主任处获悉,该处也如此。
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捕捉到的弃养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交市动物园看管。那么,为什么郑州市动物园没有承担起职责呢?
郑州市动物园副书记李国红说,自从2011年9月郑州市动物园内唯一的郑州市犬只收容站停止运营后,他们确实没再接收过一条狗,因为没有地方接收。
新闻仍在发生
骑车走着,突遭藏獒袭击
首席记者 李钊 文图
本报驻马店讯 昨日上午,在驻马店市东笃医院,记者见到了双腿被藏獒严重咬伤的市民孙福刚。
采访时,43岁的孙福刚说,“6月30日早7时30分,我骑车行至市区驿城大道南段时,因大声提醒路人让路,一只藏獒突然从路边的店里跑出,对着我的右腿就是一口,并一下把我扯下车,重重摔在路上。”
孙福刚说,当时他一边大喊救命,一边用脚踢藏獒,但藏獒咬着他的右腿不放。他随手捡起砖头砸,砸跑了藏獒。就在他掏手机准备报警时,那条藏獒又从店里蹿出,对着他的左腿就是一口。这时,藏獒的主人赶了过来,将藏獒拖回院里。孙福刚报警后,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藏獒的主人介绍,事发前,藏獒挣断了链子,随后跑出来伤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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