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7年,4次死刑判决。7月4日,念斌案再次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自2006年案发以来,念斌十余次站上被告席,最近的一次是2011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之后,福州中院再次一审判处念斌死刑。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这起投毒案件每一次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的理由。从一审到二审,到发回重审,又是一审、二审,再到最高院死刑复核,再次一审、二审,这起超级悬案经历了中国司法审判所有的过程。
在昨日的庭审中,念斌仍称自己遭受刑讯逼供,其辩护律师继续为其作无罪辩护。辩护律师在质证中指称,该案中办案笔录存在多处明显瑕疵涉嫌造假,昨晚出庭的警察也承认,笔录记载的时间与实际完成时间确不一致。
本报记者周喜丰福州报道
[案件回顾]
4次判死刑,最高法“疑者不杀”
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南赖村丁云虾与澳前村念斌曾分别租用澳前17号陈炎娇相邻的两间店面,经营水果、食杂等同类商品。
2006年7月27日晚,在食用鱿鱼、稀饭之后,陈、丁两家6人中毒,丁云虾一对儿女俞攀、俞悦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警方检验显示,俞攀、俞悦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当年8月7日,念斌被警方带走。
后据检方指控,2006年7月26日晚,念斌在其食杂店中,看到顾客被相邻的丁云虾招揽过去而怀恨在心,次日凌晨1时许,念斌到其与丁等人共同租用的厨房,将半包鼠药倒入矿泉水瓶掺水后,倒入丁在厨房烧水的铝锅中,致中毒事件。
2007年2月,念斌被起诉至福州中院,开庭中,念斌称遭刑讯逼供,全面翻供。2008年2月,念斌一审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10个月后,福建省高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半年后,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
在福建高院于2010年4月二审判处念斌死刑之后,该案移送至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自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以来,对于死刑案件体现了极为谨慎的态度,“杀者不疑,疑者不杀”。
根据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方式,合议庭成员通过全面审阅案件卷宗,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适用法律等各方面情况,并写出书面审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
2010年6月,负责念斌案复核的最高院法官来到福州,在看守所当面提讯了被告人念斌,并于2010年7月,专门约见了辩护律师,律师递交了厚厚的一本辩护词。
2011年4月,最高法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建高院重审。2011年5月5日,福建高院裁定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11年11月24日,念斌再次被福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随后,念斌第三次提起上诉。
2013年7月4日,念斌案再次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现场念斌一直喊冤,称遭刑讯逼供
昨日,福建省高院布置了大量警力,从审判庭外至审判庭布置了三道安检,在进入审判区庭审安检中甚至对旁听者的鞋子都逐一安检,并对旁听人员资格进行限制,念斌的家属只有3人得以进行法庭旁听。
念斌与投毒案受害者原本是租住的邻居,案发后两家反目成仇。昨日上午,两方家属均在法庭外打出横幅表达诉求,念斌一方称冤枉,受害一方则坚持认为念斌是真凶,并要求严惩。临近开庭时,两方家属发生冲突,念斌的律师张燕生也遭遇围攻。作为关键证人,陈炎娇面对媒体,从来三缄其口,此次开庭,也不愿出庭作证。
念斌案在司法程序中反复多年。辩护律师认为,该案疑点众多。
在昨日上午的福建高院二审庭审中,念斌被押入法庭之后及在庭审中一直喊冤,称自己是遭到刑讯逼供才被迫承认作案。
念斌称,在事发之初,自己还曾帮忙叫车送医院抢救,并帮助把水果摊、电动车抬进房内,还配合警方进行调查,但在2006年8月7日,他被叫到平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后,被铐到老虎凳上,并被一名翁姓警察拿书垫住肋骨,用锤子隔着书敲打,并用竹片向肋骨中间插,打得受不了时,他曾咬舌,在无奈之下,才按警察所指导的过程和细节去“交代”作案过程。
在昨日的庭审中,法庭也确认将在庭审中安排非法证据排除环节。
焦点毒物是来自鱿鱼还是铝壶中的水
在4日的质证过程中,毒物究竟投放至何处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根据检方之前的指控及4日的示证,认为铝壶中的水是造成两名儿童死亡的主因,但辩护律师则认为,根据3名中毒儿童及3名大人所中毒情况分析,凡吃过鱿鱼者都出现中毒症状,食用较多的两名儿童死亡,较少的儿童中毒,则完全没有食用鱿鱼的小孩母亲未中毒,因而毒源来自鱿鱼。
念斌之所以被公安认为是真凶,在其所开的食杂店门把上以及陈家铝壶的水中检出鼠药氟乙酸盐成分是重要证据,对于这份在2006年由福州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辩护律师质证认为,通过查询,彼时福州市公安局并不具备检验资质,因而检验报告不具法律效力。
质证律师指警方在部分证言中造假
对于检方列举的多份证人证言中,辩护人查询其中部分证言所做的时间认为,有多份在同一时间段的证言中,一名翁姓警察均作为调查的警察出现,而其中地点有相隔上百公里,翁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地点进行调查,因而认为警方造假。
因有多名证人出庭,昨日的庭审也持续到晚上9时许。在庭审中,参与现场勘验摄像及笔录制作的3名警察出庭接受询问,在询问中,根据出庭警察的证言,承认了投毒案案后警方所做的现场勘察笔录存在诸多疑点,并涉嫌日期造假。
当年警方的勘察笔录明确记载,涉案铝壶是在2006年7月28日提取的,并有当时警察的签字确认,整份笔录的制作完成时间为8月2日。
昨日出庭的警察当庭明确表示,涉案铝壶是在8月8日念斌作出有罪供述之后才派人提取的,此前,该铝壶一直遗留在案发现场。而落款时间为8月2日的这份笔录,是在提取水壶之后制作完成的。至于为何出现这种错漏,该警察辩称当年办案时自己经验不足。但是,在回答辩护律师质问时,该警察同时承认,案发当年他已从警9年,且该份笔录在完成之后,经过其领导的审查。
据介绍,此次庭审中,辩护人申请6名参加审讯念斌及对现场进行勘验的警察出庭,检方也申请了4名参加审讯的警察出庭,庭审将共有10名警察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
另外,辩护人还申请了微量物证鉴定专家、北京理化分析测试协会质谱专业委员会理事肖宏展及法医毒物鉴定专家、原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毒物室主任宋朝锦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控方也申请了两名专家证人出庭。这也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的又一例。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