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为纠纷埋下伏笔的遗嘱: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每月支付生活费5000元
继母索要生活费 继子说经营状况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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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每月支付生活费5000元。”遗嘱中的这句话,看似没有问题,但却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继母要求足额支付生活费。继子却说公司经营状况太差,已无力承担。继母不相信,为此,双方闹上了法院……
王德山在去世前,立下遗嘱,自己过世后,两家公司由儿子王学良经营。但王学良每月必须给现任妻子柴宇和两个孩子生活费。不过,王学良给的生活费要么缩水,要么就是延期发放。于是柴宇携两名子女将继子王学良告上法院,要求他依照遗嘱,给母子三人按时足额给付生活费。
公司由儿子经营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王德山生前是位商人,经营着两家公司,一家是水泥销售公司,一家是瓷砖销售公司,两家公司资产数百万元。儿子王学良也从国企辞职,专心帮父亲打理生意。
1998年,王德山与发妻齐某离婚。2000年,王德山又与比自己小19岁的湖南女子柴宇结婚,先后生育一女一儿。
2011年1月,王德山因为肝癌晚期,治疗无效后离开人世。根据王德山生前立下的遗嘱,夫妻俩在2000年时购买的住房,家庭存款和一部现代轿车,归柴宇和年幼的一对儿女。而王学良则获得两家公司的经营权,但考虑到柴宇要抚养一对儿女,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王学良应该每月支付生活费5000元给柴宇,直至孩子成年。
不过好景不长,从2011年7月开始,王学良就停止再支付生活费,他称是由于被别人拖欠货款。一再催收,当年10月,王学良才拿了5000元钱给她,还说,“我现在日子困难得很,希望你理解。”
为啥不给生活费
而此后,王学良再也没有付过生活费,直到去年4月,才又拿了5000元钱。柴宇称,由于物价涨了,自己只好动用王德山给自己留下的存款生活。
去年5月,王学良告诉她,费了很大力气,才收回了五万元货款。其中两万元用来发了工资,另外一万元,作为他们的生活费。
不过令她意外的是,王学良拿钱给她后,就提出个要求,“进货资金还差20万元,希望能借点。”称公司渡过困境后,肯定会每月足额定时给她们母子生活费的。
经过两天思考,柴宇还是答应借了20万元给王学良,让王学良写了张欠条。
但是此后,王学良就一直未归还。而生活费,这几个月也是断断续续给了不到1万元。在多次索要无果后,一家人终于闹翻了。
没钱你还换新车
柴宇起诉到了大渡口法院,要求王学良按照遗嘱,支付所欠的费用8万多元。在庭审中,王学良的代理律师认为,遗嘱上写明,“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每月给柴宇5000元生活费用”,但是2011年以来,公司经营状况一直很差。
柴宇并不认同,她认为,自己打听到王学良不久前才换了一部20多万元的本田越野车。这完全能说明王学良并不是拿不出来生活费。
“是换了部新车,但是是我妈拿钱给我买的。”王学良在庭审中称。
由于案情复杂,法院综合双方各种观点和证据后,将择日再审。
(涉及家庭隐私,以上人物均为化名)重庆晨报记者 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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