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7月9日讯
(记者 张帅)7月8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针对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要求。按照要求,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就有防盗窃、防坠落、防移位的井盖,2017年前将全部更换具有“三防”功能的井盖。此外要求还就井盖破损造成行人损伤的赔偿主体进行了确定,并提出要探索建立井盖安全第三方责任保险制度。
针对当前汛期到来的实际情况,山东省住建厅要求各市迅速启动"问题井盖"排查工作。组织各井盖产权单位认真查找城区道路上出现丢失、破损、松动等问题,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问题井盖"。对查出的"问题井盖",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产权单位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尽快全部更换完毕。同时,对城区低洼地段、易积水路段的雨水篦子和井盖,要采取新的加固措施,努力消除"马路陷阱"。
针对井盖致人损伤问题,住建厅要求实行“谁所有、谁负责”制度。指出,井盖产权单位是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准确排查、统计本单位所属井盖数量、位置、状况,落实养管措施,加强井盖设施巡查和养护管理。因井盖破损、丢失造成车辆、行人损伤的,一律由井盖产权单位负责赔偿。多方共用的管线井井盖,由各方协商确定管养单位,按照管养合同落实相应责任。产权单位委托专业队伍承担养管任务的,按委托合同落实相关责任。探索建立井盖安全第三方责任保险制度。
在井盖安全问题上,住建厅要求积极推广具有防盗窃、防坠落、防移位的井盖,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对现有不具备"三防"功能的井盖,产权单位应制定更新、改造计划,2017年前全部更换完毕。未更换之前,要在井盖下方加装承重能力在100公斤以上的专用防坠安全网。汛期降雨过程中,排水部门需要掀动井盖加速排水的,检查井旁必须有专人值守。对于存在冒顶隐患的井盖,必须加设醒目、稳固的警示装置。
针对经常出现的盗卖井盖行为,住建厅要求建立破旧井盖定点回收制度。要求各地探索建立井盖统一回收制度,对碎、裂、废、旧井盖设施,一律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定点的机构统一组织回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收购井盖。
住建厅要求,各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完善井盖档案,组织开发井盖管理信息系统,真正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并与已有的数字城管、数字市政、城市管理热线、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等有机衔接,实现井盖管理的全覆盖、数字化。住建厅要求各设区城市井盖普查工作在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2015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全部建成井盖管理信息系统。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