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市晚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要求各城市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此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6个大中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
/国务院通知/排水防涝 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今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13年汛期前,各地区要认真排查隐患点,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有效解决当前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避免因暴雨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2014年年底前,要在摸清现状基础上,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通知》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加强统筹,指导监督城市排水防涝规划、设施建设和相关工作。并要求落实地方责任,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住建部统筹/城市内涝不得有人员伤亡
为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专门印发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要求各城市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大纲》要求抓紧编制各地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在这份《大纲》中,记者发现,住建部明确列出了规划的编制内容,包括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城市排水(雨水)管网系统规划等。
《大纲》还对城市排水防涝的规划目标作出硬性要求: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对于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具体定义,此次住建部也给予了明确。通过采取综合措施,直辖市、省会城市
和计划单列市(36个大中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地级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
/解读/城市规划缺远见 导致积涝成灾
13日上午,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史培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市规划建设的人为活动破坏了大自然自身的“排水系统”,导致城市排水不畅、积涝成灾。
史培军表示,我们的城市规划缺乏远见,太不尊重和没有考虑到大城市布局和原来自然地理格局间的协调,从而导致了大城市病的出现。(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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