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其女儿在微博称,执行死刑当天没有接到通知,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对此,长沙中院先后发3条微博回应,称罪犯曾成杰在刑前并未提出会见亲属的要求。
争议事件
死刑执行前后 法院均未通知家属?
曾成杰女儿微博哭诉
12日22时04分
质疑:“上午我爸爸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们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现在政府都没通知我们!”
13日10时42分
痛苦:“一大早赶到法院,看到了执行死刑的布告。爸爸真的被杀了,我和哥哥脑子一片空白,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哪怕让我们看一眼遗体也成,为什么?”网友也纷纷质疑法院此举是否合情合法。
13日21时26分
道歉:“为我这两天的不理智,误解中级法院,特在此致歉!然后,感谢在一审时候,你们给了我父亲说话的机会!只想拿到骨灰,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
14日14时47分
澄清:“我本意并不是向长沙中级法院道歉,他们的所作所为应当受到谴责!我们一定要通过法律为父亲洗清罪名,讨回公道!”
法院回复被网友批冰冷
13日下午
回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不久,该微博被删除。
13日18时56分
辩解:“7月12日上午,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13日20时
道歉:“由于微博管理人员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特此向网友和公众道歉。”
14日
最新:湖南高院说,当事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的公告栏内。因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并通知其于一周之内领取曾成杰的骨灰。
河南做法
双方自愿才安排会见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刑诉法司法解释第423条赋予了罪犯刑前会见的权利,长沙中院的做法和事后表态过于冰冷,没有体现法律的温度,只能越描越黑。长沙中院也并没有笔录、视频等证据证明曾成杰未提出会见要求,应当向罪犯家属道歉。
此外,他认为,刑前会见不能只停留在司法解释上,应上升到刑诉法层面,这样更能体现法律权威。
2008年,河南省高院出台了《关于死刑罪犯临执行前会见亲属的意见(试行)》,规定了死刑罪犯在临刑前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有权提出申请会见死刑犯。
不过,省高院人士称,一些案件,如涉及感情纠纷等,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可能不愿见亲属最后一面。死刑犯与近亲属会见应遵守双方自愿的原则,法院不违背任何一方的意愿安排会见。
观点
家属闹事 学界不推动修改见家属条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表示,刑前会见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好坏两种结果。
一方面,有的罪犯在被行刑前幡然悔悟,跟家人抱头痛哭叮嘱晚辈照顾长辈;另一方面,有些罪犯家属出现了刑场捣乱、阻挠执行的过激行为。去年刑诉法再次调整时,选择了维持现状。
樊崇义认为,家属最好在二审判决或者报请最高法死刑复核后就向法院提出要求刑前会见,而不应寄望于死刑复核不被核准。
链接
曾成杰非法集资34亿元
2011年5月20日,因犯集资诈骗罪,涉案总额34亿元,曾成杰被长沙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成杰提出上诉。同年12月,湖南省高院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维持长沙中院一审判决。
该案因案情类似吴英案引争议。吴英案经最高法复核后,吴英被改判死缓。曾成杰及其家属也曾对命运转机抱有期待。在此期间,律师王少光多次会见曾成杰,几乎每次曾都要提及让孩子们注意身体、好好保重,还惦记着孩子们交朋友、找对象的事。
(河南商报记者 赵强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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