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娄士强
城管的丑闻从来没有间断过。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有媒体报道称,18日凌晨4点42分,当地警方出动200多人抢夺尸体,与死者亲属及围观人群发生冲突,造成数十人受伤。
这是一起悲剧,人为的悲剧。那位口口声声“要打就打死”的城管队长也是能够自主思考的人,他确实有执法的职责所在,但同时也有决定自己行为方式的权利。过分强调城管制度或是管理体系的问题,只是掩盖了事件中个人的恶行,为个人的暴力行为减轻罪责。执法者对自身暴行的辩护以及公权力对施暴者的维护,最终害人害己。
城管打人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正是由于发生在不同地方的不同事件都挂着城管的标签,舆论常常会把对城管制度的反思作为关注的焦点。在很多人看来,过分统一化、不人性化的城市管理目标,以及把工商、市政等多个部门的执法权交给一个部门,必然会造成矛盾集中,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对立不可化解,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出现杀人害命的极端案例,也就不足为奇了。的确,制度性的反思是必要的,毕竟这一桩桩悲剧都是围绕着城管发生,这里面肯定有共性的因素存在,但过分强调制度性的原因,往往就忽视了暴力执法中的个人因素。具体到城管打人甚至打死人的单个案例中,过于笼统地把问题归因于城管小贩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好像城管打人也是迫于无奈,这种想法纵容了那些伸出拳脚的个人,无形中帮他们减轻了罪责。
城管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城管制度还会继续存在,那么,身处其中的城管队员们,就真的逃不出暴力执法的漩涡吗?几年前,一本名为《城管来了》的书出版,在很多普通城管队员心中引发共鸣,书里面讲述的是一个80后城管队员对自己这份工作的无奈。看来,对城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普通的城管队员也认识到了,关键在于,在执法过程中做出怎样的个人选择,是把任务看得高于一切,还是给自己的良心留下空间。那些过分强调自己的无奈,拿制度因素给自己找借口的暴力执法者,无非是想推脱责任罢了。具体到城市管理方面,更有借鉴意义的要算武汉城管了,尽管他们创造的围观执法、举牌执法甚至是卧底执法都饱受争议,但这些方式减少了个人恶行的空间,对被管理者的人身安全有最起码的尊重,他们同为城管,但守住了底线。
各地不断爆出城管打人事件,还导致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后果——— 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相比城市管理者背后的公权力,单个被管理者的力量是单薄的,一旦发生暴力执法,他们更容易受到伤害。而假借公权力施暴的行为,很容易引起民意反弹,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对社会管理秩序也会形成冲击,甚至会导致暴力行为的不断升级。就在一个月前,哈尔滨城管对一名小贩暴力执法,就引来了围观者的不满。在这次临武事件中,一名小贩的死亡同样引发当地民众的愤怒,事后同样发生了警民之间的冲突。正是因为暴力执法的危害,更需要用法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任何来自权力的包庇,都是对恶的纵容,极有可能引发公众与公权之间的对立。
目前,事件的具体案情还在调查中,但一个事实已经无法改变,那就是卖西瓜的小贩再也不可能活过来了。如果执法人员能够早早放下拳头,或许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就像冷战时期的东德士兵那样,出于职责要向翻越柏林墙的人开枪,但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是他们能够做到的。相反,如果总是想着自己手握执法权,为了执法目的不择手段,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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