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基隆市长张通荣去年9月受托到基隆市警局安乐分驻所要求释放廖美秀,向警察拍桌、威胁调职,被依教唆公务员纵放人犯罪嫌起诉,基隆地院昨天判处张通荣1年8月有期徒刑,缓刑5年,还得支付公库200万元(新台币,下同),并服200小时义务劳务。
法院表示,会给张通荣缓刑是因为全案曝光后,张通荣遭各方挞伐,损及个人声誉,且他因长期担任民代,酒后还以为自己是在选民服务,并非为了个人利益,经过侦审程序后,应有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因此认定张无入监服刑的必要。
虽然不用关,但法院认为张通荣行为助长特权关说的歪风,为让其深切反省,并体认司法威信建立不易,才要求他付钱给公库及服义务劳务,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
至于安乐所前所长林煌盛被依纵放人犯罪,判刑2年、缓刑5年;警员廖祥铨则判刑6月。廖美秀依妨害公务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去年9月14日晚间安乐所副所长陈耀威及王姓女警盘查廖美秀时,廖妇先以脚推挤陈耀威,再用右手挥击在场搜证的王姓女警左脸,使她左脸挫伤,因而触犯妨害公务罪。
张通荣受市议员沈义传之托,到安乐所要求警方放人遭拒,当场对林煌盛与廖祥铨拍桌、还威胁要调他们职,后来廖祥铨要廖妇向女警道歉,林则解开手铐让廖妇离去。
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基隆地检署主动分案调查,将张通荣、林煌盛、廖祥铨分别依教唆及共同纵放人犯罪起诉;廖美秀依妨害公务罪起诉。
基隆地院发言人庭长王福康说,林煌盛坦承犯行,也被调离主管职,已知警惕且无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缓刑5年。廖祥铨虽无纵放人犯的权力,可责性较低,但他否认犯罪,因此未宣告缓刑。
而廖美秀在行为时有情绪疾病,情绪控制不佳,因此给予易科罚金,但她否认犯行,并指摘警察侮辱她的人格,显见没有悔悟,因此也未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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