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王旭光?
“薄熙来案”举国瞩目,官方决定主审法官人选时势必经过谨慎考量。在业内人士看来,王旭光精湛的业务能力、审理要案的过往经历以及副院长的官方身份,使其成为担当重任的合适人选。
王旭光的前同事告诉记者,王旭光性格和善,办事严谨,在济南中院同事间口碑很好。他称,王旭光的审判能力很强,能把理论和实践联系为一体,“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较强的审判能力”。
北京律师刘若桥曾因代理案件与王旭光打过交道,“王旭光是位严谨、认真做事的法官”。他回忆,王旭光对具体事实分析得很细,对证据要求很高,经常会就细节询问律师,并要求律师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资料。“他的审理风格是,没有细致准确的证据,法院就不会支持。如果律师无法提供这些资料,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会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
在媒体报道中,王旭光被称为“集知识型与实践型为一体的高级法官”。他审理过的多起案件,在业界反响良好: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和上市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案件,山东省首例、全国第二例植物新品种纠纷案等。2005年,他获得首届东省法院系统审判业务优秀人才。此外,他还分别出版过司法著作,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除却业务精湛,王旭光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身份,也是其成为此次主审法官的要素之一。
资料显示: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一案中,主审法官是成都中级法院副院长钟尔璞,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二级高级法官;原铁道部长刘志军一案中,审判长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副院长白山云,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在北京高院任刑二庭庭长。
有业内人士指出,考虑到经验、案件重要度等因素,审理落马高官案件的法官,多为中级法院副院长或经验丰富的刑事庭庭长。
“没有明文规定,但的确已经形成惯例。一般来讲,副院长多为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在专业知识和经验方面会强于普通法官。”律师杨学林说。
杨学林曾担任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受贿案的辩护律师。他解释称,作为主持庭审进展的审判长,其官衔往往对应公诉检方的级别,如第一公诉人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审判长一般是同级法院的副院长,“审判长的级别,是案件重要性的体现”。
重视网络的法官
法庭之外的王旭光并非刻板之人,他是济南市政法文体联副主席,还曾为法院内的诗社命名。在高校讲课时,他重视与学生互动,广受好评。
除此之外,综合公开报道资料,这位“60后”留洋博士对网络技术充满兴趣。
在济南中院任职期间,他曾经大力推动济南市网上法院的建设,增强其服务功能。借助于网络,市民足不出户,可以实现网上立案、送达和查阅卷宗,甚至可以与法官进行线上联系,“将法院工作全方位开放、透明地展现在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面前”,2011年,网上法院上线时,王如此评价。
筹建网上法院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将纸质卷宗电子化,王旭光将其称为“信息化”的基础。他认为“纸质卷宗电子化对我们既有的工作方法与思路产生了较大冲击”,数次鼓励各级法院要积极应对和推进。
2010年5年,山东省160余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曾到济南市中级法院观摩,并称“该院利用信息化推进审判管理工作代表了全省法院的最高水平”。
网络技术的应用,也让法院的审理更为透明化。2010年,济南中院9次召开新闻通报会,包括齐鲁法制网、山东新闻网在内的多家网站进行现场直播,有网友评价此举是“看得见的公正”。
这些直播也为此次“微博播报”打下基础。
“薄熙来案”审理期间,“济南中院”官方微博不断以短讯、图片、音频、长微博等形式,转播庭审详情,这在大案审理中尚属首次。
8月22日晚上7时许,“济南中院”发布了当天庭审的最后一份对话实录。“长微博很给力”、“庭审记录有意思”、“严惩贪官、救赎正义!济南中院的主审法官们辛苦了!”不小网友留言,为转播致谢,向法官致敬。
网民们同时在等待:在法庭审理的最后,站在国徽下的王旭光,宣读那份真正代表公平正义的判决书。
(综合新华社、《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媒体,部分资料来自济南市中级法院、山东大学等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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