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佛山8月26日电(程景伟 邱小华)一名男子在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一路上怀疑自己被跟踪,他竟跑到加油站拿出打火机要炸加油站,还让加油站人员为他报警。广东佛山禅城区法院26日通报,该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四年。
事件发生在今年2月26日11时30分许,佛山禅城区某加油站内。加油站工作人员阿娇回忆,当时一名年轻男子突然走到10号油枪旁,将油枪从一辆汽车的油箱处抽出来。她上前询问,但男子口中不断重复着“点火、点火”,并拿出打火机对着油嘴要点火。
阿娇大惊,马上冲上去抢他手中的油枪,另两名同事也上前抢他的打火机。三个人抢了很长时间才将油枪抢了过来,打火机则在争抢过程中抢烂了。阿娇他们合力将该男子抓住后报警,警察随后把该男子带回了派出所。
对于这一幕,阿娇一直心有余悸。“虽然男子把油枪从汽车的油箱处拿出来时,油枪已经断油了,但油枪口肯定会有汽油挥发气体,有一点火星都会烧起来。”阿娇说,一旦烧起来,最严重的后果是整个加油站都会起火爆炸。
经审讯,该男子叫赵某涛,今年20岁,是广西阳朔人。赵某涛在事发后近三个月的多次笔录中,一直坚信自己是被人跟踪后才作出这样的举动。
警方经过对赵某涛的尿液样本进行的毒品现场检测,结果是甲基苯丙胺呈阳性。也就是说在事发前,赵某涛曾经吸食过冰毒。赵某涛也承认,他在案发前一日早上和朋友一起在桂林漓江边吸毒。他称,那是他第一次吸毒,且只吸了“一点点”。
直到5月20日再做口供时,赵某涛才表示,民警后来带他去做精神病鉴定时,有医生对他说,当时觉得被人追杀是他吸毒后产生的幻觉,他觉得医生说的“应该是对的”,他很是后悔。
据经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赵某涛系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对案发时的行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以涉嫌放火罪对赵某涛提起了公诉,建议判处赵某涛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法院认为,赵某涛企图在加油站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赵某涛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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