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未婚妈妈为初生女儿购入保额共达450万元(港币 下同)的人寿保险,两个月后女儿在内地猝死,母亲索赔时涉虚假陈述被控欺诈,案件4日续审。被告在庭外称对涉案感到冤枉,“(女儿死亡)是意外,(保险公司)根本应该赔”。
被告文彩铧(32岁)2007年诞下女儿,随即在两个月内先后向汇丰及宏利购入女儿的人寿保,受益人是自己,女儿在购保后两个月猝死。被告于2010年4月接受汇丰委托的调查录像会面时,曾承认提供不实资料,控辩双方昨争辩片段可否作控方证据。
辩方表示,被告向保险公司招认是因担心不获赔偿,控方不应依赖此为刑事证据。但控方反驳指被告自愿招认。法官今将就此裁决,并决定被告是否表证成立。
被告在庭外说,她向汇丰讹称在内地碰到朋友,只是一时说错,却被对方“咬住不放”。被告最终仅获约110万元保险赔偿金。案件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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