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我们一点时间,等一段时间再聊此话题”,9月4日,南京市国资委主任黄玉银回应本报记者。
此前一天,南京市委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退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使南京成为全国第一个明确国有经济主动退出一般性房地产竞争市场的地方政府,并迅速被外界市场解读为“南京国企退房令”。
尽管南京决策层有此议定,但具体操作中国资如何退出仍是未知。而在南京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央企、部属和省属国有企业是否会响应南京的决策仍待观察。
调整权能分配机制
“你必须要把这个决议放在南京以及整个苏南区域发展的大背景下看才能明白这背后的含义”,南京市委研究室一位博士这样对记者说,“这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具体途径。”
这一大背景,指的是南京如何追赶传统苏南城市。2012年苏州GDP1.2万亿,多出南京约5000亿。杨卫泽2011年3月履新南京市委书记以来表示,南京要成为“苏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战略中的“率先者”。
2012年5月,南京召开推动综合改革大会,调整和下放了诸多市与县、市与区等职能,试图以此激活基层的创新力。担任过昆山市委书记的市长季建业曾向本报记者解读,“南京要在新一轮发展中拔头筹,现有的权能分配机制上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近几年南京推动的改革主要围绕如何厘清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展开。事实上,也就在2012年的综改会议上,南京就提出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参与商品房开发的“意见”。本次市委常委会通过的《意见》,再次原则上明确了时间表、退出机制等。
根据南京改革时间表,市属国有全资、控股房地产企业及参股房地产企业股权,于2013年年底前全面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领域,区属、各功能板块国资房地产企业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领域工作,且从即日起停止市属全资及控股国资房地产企业所有新的一般商品房开发的土地供应和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
《意见》在肯定国资对房地产市场贡献的同时也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参与一般商品房开发引起的与民争利、滋生腐败、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饱受诟病,也是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之一。
如今,“南京国企退房令”改革中所触及的诸多利益方,已有了超过1年的筹备运作时间。
去国有化能彻底吗?
“外界将这次国资退出商品房领域形容为‘壮士断腕’,我看是略显夸张了一些”,上述国资委人士说。
《意见》显示,南京市市属、区属国有全资、控(参)股房地产企业110 家,其中,市属企业33家;区属企业72家;功能板块企业5家。
从数量上看,国资占南京各类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21.6%(共510家);从总量上看,其投入的总资本只占全部房地产资本的10%左右。
因此,“国资退出与房价涨跌没有直接必然关系”,长江学者、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刘志彪认为,如此规模的退出不会显示很大的调控作用。可以证实的,考察近10年来南京的“地王”,国有背景的房地产企业摘到的并不是主流。
持相同看法的还有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波教授,他向记者表示,“南京国企本身项目不多,退出和项目转让,对市场供给不会有什么影响。”
数位受访本报的学者认为,提出让国资退出这一做法不是对房地产的调控,而是政府职能的一个重新定位。
不过,省国资委的一位处长向本报记者表述了“私下个人”意见,“目前形势下,国资的贸然大规模退出会让经济下行的风险加大,很多潜在的问题会大规模暴露,我认为其他地方政府未必会仿效”。他透露,对南京的这一“特殊性”的改革,“省国资委至少在我这一层级目前尚未有正式讨论。”
央企在宁的房地产公司会策应这次改革吗?有内部人士向本报透露,“北京已派人和南京对接了,其他不清楚。”
与此同时,市场对此反应较为强烈,均认为对民企来说是件好事。“我们南京公司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省级分公司,但遗憾的是截至目前从未获得过南京主城区的地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向本报表示。
不过,当前存在的一大问题是,已有现实中的国资商品房项目,若评估低了则有可能背上“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况且评估机构是否能获得市场的认可?“我们是很想接手一些项目和地块,问题是,如何计算评估?比如进展中的一些项目,我们又如何获悉真实的投入?”有民企房地产企业职业经理人向记者分析。
可以肯定的是,南京的改革或对以从事房地产运作为主的国有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已上市的栖霞建设,诸如此类企业下一步如何走有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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