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22岁的台湾无业男子黄建宪没钱缴房租,去年5月洗劫高中女老师洗劫财物1800元(新台币,下同),因女老师尖叫,勒昏女老师后把她丢进水池,确定死亡才离开。
今年6月法院一审依强盗杀人罪判黄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昨天(10日)的高等法院庭上,黄男主动举手向法官表示要向林父道歉,起身掉泪向林父说:“林爸爸真的对不起,是我做错了。”道歉后再向林父鞠躬3次。
林父起身,举手指着黄男,哽咽说:“不知道你还会不会重出社会,如果多年后我还活着,你出来后有困难,你来找我,我来帮你。”
林父向法官说,他认为女儿的死是她的不幸,他把这件事当作命运的安排,不要求法院判不判黄男死刑,家属没有其它要求。
黄男告诉法官,他真的很后悔,希望法官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黄男的辩护律师也想法官说,请法官考虑他只是22岁的年轻人、思虑不周,能够酌轻量刑。
不过公诉检察官表示,黄男事发当天,从早上就在思考如何找落单女子抢劫,分明是蓄意犯案、杀人,要求法官维持一审原判。
法官预定下月1日开庭宣判,黄男表示不出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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