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情特色,国内的保镖行业市场需求还有一些有趣的现象。比如,喜好撑门面与讲究低调的人呈两极分化的趋势。喜好撑门面的人要求保镖必须又高又帅,而讲究低调的人则期望保镖能同时兼任“司机、秘书”等职务。
此外,一负责保镖招聘的业内人士对记者称,女保镖也占据着一席之地,而其必须条件是,身高必须在1米65以上。而且,女保镖之所以会受人欢迎,主要是心思细腻,而且身份隐蔽,试想,谁会想到一个女性还会拳脚功夫,图谋不轨的人警惕性一放松,自然就容易败下阵来。
事实上,在招聘保镖方面,雇主的个人喜好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比如一家保镖公司在为广东东莞的一企业主招聘“开车”的保镖时,甚至会有属相要求称,首选猴、鸡、鼠,不要牛、狗。
行业乱象:鱼龙混杂
有行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中国境内正式取得经营许可的保安公司约4000家,从业的保安人员约430万,全行业年产值约400亿元。
但是,整个行业目前还处在监管的“真空”地带,而且,“保镖”这一职业也游走在国家政策的边缘。
最早,1988年公发14号文件《关于组建保安公司的报告》中的第二条规定,在服务项目中,可提供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服务。因此说私人保镖的存在是有依据的。但是,后来公安部又采取了不提倡的做法。在1989年又出台了《公安部关于加强保安服务公司管理的通知》,其中的第四条规定,不提倡雇用私人保镖。同年还发出了《公安部禁止为企业领导人配发警械提供私人保镖的通知》,对私人保镖也是采取了不提倡的姿态。但并没有明令禁止。如此,就使私人保镖的存在是否合理陷入了一种莫衷一是的状态。
接着,2000年3月1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再次明确规定,“保安服务公司不得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服务。”
不过,2010年1月1日,中国保安服务业第一部行政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可提供随身护卫服务,国家认可“保镖”身份合法化,公安机关不再经办保安服务公司,如果具备资质,私人投资百万元也可以开保安公司,该项规定则被称为“私人保镖”走向合法化的信号。
但是,“私人保镖”或是“私人保安”这一职业始终没有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正式认可。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明确表示,目前,国家承认的相关职业类别是“保安员”,并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所谓的“特种保安”、“私人保安”、“私人保镖”等职业都还未有明确规范。
为此,有从事保镖行业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感慨称,目前,行业内恶性竞争普遍,鱼龙混杂,期望国家出台相应政策监管。金盾国际保镖公司创始人潘显今此前在接受《新周刊》采访时甚至指出,100家保镖公司里面,大概有五六家处于亏损状态。一些经营不好的公司,已经转型做培训了,这些公司80%-90%的收入靠培训费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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