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中联重科报案
广州消息 据当地媒体及湖南媒体报道,10月18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中联重科此前就陈永洲报道涉嫌损害中联重科商誉一事向长沙警方报案。
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 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报道称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
记者因为报道上市公司而招来牢狱之灾的案件并不多见。中国记协表示正密切关注《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刑拘一事,并已介入调查。
目前,《新快报》表示正积极采取法律手段,将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
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如何区分?一位全国知名律师指出,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有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的界限就是媒体在报道中有没有故意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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