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交通拥堵费,工薪阶层将成受害者
9月初,《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中提出,将研究制定重点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征收方案。目的是利用价格机制限制城市道路高峰期的车流密度,缓解城市交通拥挤,提高城市交通运转效率。
我认为,此举是个十足的馊主意。从纽约、新加坡等世界上为数寥寥的几个征收交通拥堵费的城市来看,他们并没有因为征收交通拥堵费而真正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有些所谓的专家、学者忽悠百姓说征收拥堵费在西方发达国家很普遍,这完全是欺骗国内公众。
世界上任何特大城市中,道路短缺和汽车数量庞大之间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再多的路也无法满足私家车增长的需求,这个问题是无解的,而现在我国大部分人认为道路拥堵问题可以解决,这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中存在的巨大认知误区。
征收交通拥堵费,工薪阶层将成受害者
在这个“汽车霸权”的时代,政府需要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在城市交通管理中,政府的职责就是保障市民出行可以乘坐到方便、快捷、服务品质优良的公共交通。所以这些年北京市政府制定“限牌”、“限号”等疏堵的政策和措施,从治理方向上就是错误的;而从实际效果看,这些措施也没有解决拥堵问题。在这一点上政府一定不能错位。
而且,一旦开始征收交通拥堵费,主要的征收对象一定是工薪阶层。公车的运行成本是由政府财政来负担的,使用财政税收;而对于富裕阶级,他们工作的时间相对机动,大多数人有条件错峰出行;因此工薪阶层将成为这个政策的主要受害者。他们是这个城市的主要建设者,是靠自己努力在为城市做贡献的人群,政府没有理由向他们征收拥堵费。从这个角度讲,也没有征收交通拥堵费的必要。甚至可以认为,他们被堵在路上,一方面是工作所迫,一方面也是政府工作不足造成的,政府应当反过来给他们发放交通拥堵补贴。
应该让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城市交通规划
城市交通问题,首先是规划问题,北京现在的交通拥堵问题,是60多年来一次又一次规划战略失误导致的。现在的北京城市功能过度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形成交通虹吸和交通潮汐现象,这些都是北京城市规划失败的问题。
一些城市规划者、道路规划者以及交通规则的制定者,存在一种“想当然”的态度,不能说他们完全在“闭门造车”,但起码没有充分尊重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在往往是一个政策制定出来了,人们还都不知道这个事儿,就被发布推行了。而在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工作中,应该有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进来。社会组织更加“接地气”,可以更好地表达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的组织对于政府的决策是非常有帮助的。
规划师应拥有更多城市规划决策权
一个规划师提出的方案可能是正确的,但是他没有决策权。像50年代梁思成先生对北京城的规划就提出了保护古城,郊区建新城的规划思路,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惯行的政策,但这个规划最终没能实施。城市规划是一门科学,它有自己的科学原理和科学规律,而如今我们的规划师却在技术上的决策权都少的可怜。
中国现在的城市总体规划经常变来变去,归根结底是因为具有决策权的相关领导经常变更,因此不管城市规划设计有多完美,每当领导有所调整,总体规划又会被重新设计。
北京规划的历史教训,特别是空间优化、城市边界与规模控制等方面的失败教训,本应为全国各城市所汲取,但我们看到,北京今天的问题陆陆续续在全国各地上演。目前北京唯一应做的,就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完善地上、地面、地下公共交通体系,并在四环以及四环以外建设一些大型停车场对接公交运行系统,改善相关交通管理细节,保证市民能够更多的乘坐到畅通、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光明网记者 刘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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