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撰文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该文昨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也被新近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一书收录。文中,孟建柱直陈司法办案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等几大问题,并逐一开出“处方”,阐释改革之策。他还首次公开回应称,考虑到我国基本国情,目前将地方司法机关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完成“司法垂直管理”尚有一定困难;要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
焦点解读
1推动省以下两院人财物由省统管
【问题】司法办案易受地方干扰。目前,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的财物由地方承担,而按照《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简称“两院组织法”)规定,两院院长也由同级人大任命。孟建柱在文中直言,近年来,社会上反映比较多的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动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影响法制统一,损害司法权威。
【改革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特别提到“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孟建柱在文中指出,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包括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两项内容,并指出,“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职权是中央事权,考虑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难”。孟建柱指出,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
在司法管辖制度方面,孟建柱指出,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司法机关在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案件时,易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而中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业务量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资源出现闲置。应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可研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建立有别于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
【问题】司法人员现有培养模式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目前,中国司法人员的招录、遴选、培养、任用等方面,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模式。孟建柱也指出,我国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司法人员也在基层,加之司法队伍人数较多,导致基层司法机关人多职数少,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不利于提升专业素质,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
【改革策】对于司法人员招录和培养,孟建柱提出几点改革措施:
孟建柱认为,应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或技术职称)序列,完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健全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司法辅助人员的职数比例等配套措施,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方面,孟建柱指出,应建立初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集中培训、基层任职、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建立预备法官和检察官训练制度,将完成预备法官、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法官、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实行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同时,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
针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免和惩戒,孟建柱提议两院分别成立有社会人员参与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并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
3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问题】孟建柱在文中提到,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问题。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
【改革策】针对以上问题,孟建柱提出,需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同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完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
孟建柱还提出,需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纷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4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需网上协同办案
【问题】孟建柱还坦言,目前,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假释和保外就医比例高等,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改革策】孟建柱提出: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程序,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的腐败现象。并健全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5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
【问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等现象依然存在。孟建柱坦承,“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改革策】孟建柱指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应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提高陪审案件比例,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改革关键词
【司法公开】庭审全程需录音录像并存档
孟建柱谈到司法公开时要求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入卷存档,以约束审判人员审判活动,为上诉和监督提供客观依据。
“要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都应公开审判”,孟建柱认为,庭审是审判的中心环节,是诉讼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主张权利的平台。庭审全程应同步录音录像,并入卷存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有利于约束审判人员的审判活动,促进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为上诉审、监督审评判案件是否公正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客观依据。
在检务公开方面,孟建柱要求: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并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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