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客将“神婆”告上法庭,但庭审中,人多势众、且手握欠条的原告们,却没有勇气与“神婆”对视,有的不敢出庭,甚至还有人主动提出撤诉。这个“神婆”到底有何能耐?
昨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王某利用原告的愚昧无知自称能够消灾、避祸,以替原告打符为名收取原告费用的行为属于法律所禁止的封建迷信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故一审判决被告王某返还四原告“算命钱”10.2万元。
被称为“神婆”的被告
54岁的东北女人王某,十年前来到徐州,平时以算命为生,自称是王母娘娘的女儿,自幼有灵异功能。
众原告认识王某后,一度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遇上婚姻、生意、生病、升迁等事都要咨询一番,尊称被告为“师姐”。为了给自己、家人和孩子求得好运,多为工薪阶层的众原告花了上万甚至十几万打符。
2011年左右,众原告因王某预测的如生男生女等事情不准以及王某下咒导致张某得了癌症为由集体倒戈,于2012年6月12日相约到王某家里要钱。王某依据各人在其处看事花费的钱及因买房的借款向原告分别打了欠条,写明欠款数额及两个月还清,欠条总额为62万余元。
2013年6月,众原告等人到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还款。
法庭上依旧愚昧的原告
虽然握有欠条,但原告却没有理直气壮,在面对被告的时候,依然硬气不起来。整个庭审过程中,到庭的众原告一直都不敢直视被告,甚至说“她会咒语,我们也害怕”。正因为如此,已经有两位原告陆续撤诉,不再要求被告返还财产。
昨日上午10点,泉山法院对众原告中仅涉及返还算命钱的四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王某返还原告叶某、周某、厉某、张某人民币102000元,而对于原告提出的利息赔偿则不予支持。
宣判后被告王某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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