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看到自己居住的小区停放着一辆无人照管的僵尸车,大足县男子张某竟骗保安称已和车主达成购车意向,当着保安面找人将车拖走。近日,这名偷车贼被大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7岁的张某家住大足区珠溪镇,2005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0年4月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他做起二手车生意。去年4月下旬,居住在龙岗西路240号竹林花园小区的张某,发现本小区内长期停放着一辆黑色桑塔纳,张某就想将该车拉到修理厂修理后卖掉赚钱。
“我已和薛某(车辆实际使用人)说好了,他答应把车卖给我。”一天中午,张某找到小区保安说。小区保安信以为真,为他打开小区后门。于是,张某找人将该车拖走,送往大足区海棠路一家汽车修理厂维修。
公安机关接到失主报警后,迅速将张某捉获。同年6月14日,公安机关将被盗车辆发还给失主。经大足区价格认证中心价值鉴定,被盗车辆价值8000元。
重庆晚报记者 王明 实习生 欧阳晓倩 通讯员 程行
作者:王明 欧阳晓倩 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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