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黄某假冒“招商办主任”、“副县长”,虚构招商引资项目,许以高额回报,先后骗取他人现金13万元。金寨县法院以黄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据悉,黄某系金寨县汤汇镇农民。2010年1月,黄某使用其他5人身份证在金寨县工商局注册成立“金寨县汤汇林业专业合作社”,自任法人代表;后利用本镇他人约20亩山场种油茶。2011年某日,黄某乘出租车时与女司机搭讪,声称“上级特批拨专款3千万在金寨开建1.1万亩油茶基地”的项目很好,投资10万元,可分红20万元。女司机被“黄主任”的项目吸引。2011年11月19日,“黄主任”与女司机丈夫签订《开发油茶项目合同》;21日,收到对方投资款5万元,并煞有介事地以化名“黄政”出具《收款收据》,加盖“金寨县汤汇林业专业合作社”印章。2012年1月9日,黄某如法炮制骗取储某“开发油茶”投资款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巨额钱财,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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