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公务员考核容易流于形式,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称职等次基本保底,优秀等次轮流坐庄的现象很普遍。”省人大代表、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徐飞说,2009年1月23日广东省人社厅印发的《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徐飞认为,《办法》中规定的考核内容粗放简单,评定等次的指标多以“好”、“较好”、“一般”这样模棱两可的方式表述,少部分人埋头苦干做了大部分工作,却有一小部分人尸位素餐,不但干不了多少工作,反而增加人力管理成本并影响公务员队伍整体形象。虽然制定了考核,但徐飞表示,机关单位也多数只在年底进行考核,平日不算账,年底糊涂账,到头来就只能凭主观印象给出评价。实践中很多单位都没有把公务员考核当成一项严肃的工作来做,仅仅是简单地走个过场,大多是由部门领导直接拟定,最终使得考核流于形式,失去意义。
因此徐飞建议在《办法》中增加责任条款,制定具体指标。对于在考核过程中违反规定对明显不符合硬性指标的公务员搞宽容包庇等行为的明确视为渎职违法。 南都记者 薛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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