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记者刘晓旭
上世纪90年代初,因西厢工程建设,郭茂齐家位于原宣武区一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1993年1月,房屋拆迁时郭家人却并不知情,回家后才发现房子已被拆完,之后一家人被人临时安置在一处30多平米的楼房居住直至今日。昨天,郭茂齐告诉记者,他们多次到各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未能得到令他们满意的安置补偿。
讲述
暂住地21年无手续
郭茂齐一家当年被拆迁的平房位于原宣武区北线阁15号院,包括2间公产房屋和4间私有房屋,面积分别共计12.4平米和49.2平米。90年代初,因北京市要建设西厢工程,这6间房产被划入了拆迁范围,当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市市政工程局(现已改制为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市政路桥集团)。
郭茂齐的老伴曹德华回忆,1993年,因二人的独子重病在医院抢救,他们白天下班后就要赶到医院照顾孩子,常常几日不能回家。当年1月的一天晚上,二人从医院回家时却突然发现,家中的房子已经被拆。
曹德华称,“房子要拆迁是早知道的事,但拆迁办的人还没找过我们谈拆迁协议。”次日一早,郭家人找到负责北线阁区域拆迁工作的拆迁办人员邵书浩,他回复称自己不清楚何人所为。
曹德华称,邵书浩提出广安门外三义里小区1号楼恰有一处空房无人居住,郭家可先搬至此房暂住。两三天后,邵书浩便给郭茂齐送来了钥匙,郭家人随后搬入此地。
据了解,按照当时的拆迁回迁政策,郭家房子拆迁后应该回迁到丰台区马家堡小区。曹德华称,搬入三义里1个多月后,邵书浩突然给郭家送来一张《换房协议书》,上写郭茂齐位于北线阁15号院的房子与张某的三义里1号楼121室互换,并盖有广安门外房管所公章,“房子互换意味着我们不再是拆迁户,拆迁户的名额被张某顶了,我们这时候才知道不对劲。”
郭家不同意换房,此后,他们多次找邵书浩要求签拆迁补偿协议,对方只称没有,并说换房就是拆迁办的安排。郭家没想到,本是临时暂住的房子,一住却已经21年,而这间住房的手续也迟迟无人给办。
调档案发现假协议
多年来,郭茂齐夫妇为了拆迁安置补偿一事四处奔走反映情况,2010年左右,原宣武区住建委答复称安置符合西厢工程拆迁政策,郭家不服欲走法律诉讼维权。因法院递交材料需要拆迁协议,曹德华遂至西城档案馆调档,没想到竟调出一份郭茂齐与市政工程局签订的《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
“当时我脑袋‘嗡’地一下,差点儿气晕过去,邵书浩一直说我们没有拆迁协议,这协议哪来的,居然还有人冒充郭茂齐的签名”,曹德华说。
2011年,郭家将市政工程局改制后的市政路桥集团诉至法庭,经过司法鉴定证实,协议上郭茂齐的签名非本人所写。法院同时判决,这份安置补助协议书无效。这份协议书签订日期在1993年2月7日,根据时间推断,协议是在郭家房子被拆后签订。协议甲方为市政工程局,在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一栏有邵书浩的签名。
此后,郭茂齐夫妇二人继续不断向西城区住建委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重新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按照相应拆迁政策,获得对应面积的房屋安置和补偿,但始终未能获得令他们满意的答复,“我们不追究政府部门的责任,只是想获得应有的安置和补偿。为这事我们跑了20年了,人一辈子能有几个20年?”
市政路桥集团
改制后无法担责
回应
昨天,现市政路桥集团负责信访工作的唐先生回应,西厢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市政工程局,相当于政府职能部门,现已改制为从事建筑承包工作的企业,原有的政府职能已经分化,“我们现在作为企业,不可能为当年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责任,也不具备这个职能”。
唐先生介绍,经了解,当年西厢工程的修建要穿过北京多个区,每个区会成立临时的拆迁指挥部,指挥部的人负责管片内的百姓拆迁安置,谈好协议后拿到市政工程局盖章,后统一向下分房,“具体操作都是拆迁指挥部的人做的,这应该属于个人的渎职问题”。
西城区住建委
诉求超政策范围
昨天,记者从西城区住建委获悉,郭茂齐就其拆迁安置问题多次到北京市住建委、西城区住建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区住建委经查,郭茂齐《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已于2011年7月6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2011)西民初字第186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无效;郭茂齐被安置在广外三义里1号楼1门121室,该地址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承租手续。
西城区住建委表示,由于当事人反悔、提出的要求超出政策范围等原因,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委会继续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以期该问题能够早日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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