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CFP
原标题:镇街书记扫黄不力 一律先免职再严处
东莞纪委昨发紧急通知采取超常规措施向“黄流”宣战
“两个一律”:
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党委书记、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
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涉黄场所、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
本报讯(记者唐红杰)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纪委获悉,为确保扫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东莞市委批准,市纪委于昨日上午发出紧急通知,强调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遵守法律等四项纪律要求。
政治纪律:
党员干部涉黄先免再惩
一、严明政治纪律,实行“两个一律”。要切实增强打击整治涉黄违法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涉黄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坚决遏制涉黄问题的蔓延,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党委书记、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涉黄场所、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
工作纪律:
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要追责
二、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成效。要将铲除涉黄问题作为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采取超常规措施向“黄流”宣战,精密组织,将责任明确到岗、到人,扎实推进。凡在扫黄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凡是坐视不理、推而不动的,凡是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延误扫黄整治工作的,都要追究责任。
办案纪律:
不挖出“保护伞”不收兵
三、严明办案纪律,做到“三个不放过”。凡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要依法办案、公正办案,严禁徇私枉法,严禁接受涉案人员及其亲属的吃请和财物。要认真落实“三个不放过”(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抓获不放过,上下游不查清、“利益链”不打掉不放过,“保护伞”不挖出不放过)的原则,敢于动真格,敢于碰硬。要深挖细查“保护伞”,全力围剿涉黄违法犯罪问题背后的各类保护伞、关系网,坚决斩断涉黄利益链,不挖出“保护伞”不收兵,不见成效不收兵。凡为不法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一律予以严肃查处。
遵守法律:
严禁为涉黄人员说情开脱
四、严格遵守法律,带头净化社会风气。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为涉黄人员说情开脱,包庇、纵容涉黄人员或为涉黄人员提供庇护场所,为专项整治设置障碍。
作者:唐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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