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扫黄”还在发酵,事件进入到问责的阶段。广东省委常委会日前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同时,东莞市委也对东莞市公安局、相关镇公安分局、派出所和镇级的部分干部进行免职处分。此外,东莞市委还责令四个镇的党委书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道歉。
此前,东莞市纪委还称,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相关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涉黄场所、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它还强调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抓获不放过,上下游不查清、“利益链”不打掉不放过,“保护伞”不挖出不放过。
这样的问责举措和查案表态在东莞可能前所未有,相比央视曝光之初引发的舆论争议,现在的措施收到的正面效果更加突出。人们可以想见,未来一段时间会有一些“涉黄”产业链上的责任人被抓获,甚至还有个别“保护伞”被彻查,东莞的涉黄活动会有所收敛。
但是,人们对于东莞涉黄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并不会就此终结。无论是当前对一些干部的问责,还是措辞严厉的查处,可能只会产生短期的“净化”效果,因为之前东莞也有过声势浩大的“扫黄”。此番东莞涉黄事件不能仅仅当做简单的治安或者犯罪问题看待,尤其这次还有非同寻常的舆论质疑,它不能被轻易地斥为“非主流”或认为那是给丑恶扬威张目。
对于东莞的涉黄问题,我们应该进行双重反思,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不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一方面,东莞的“黄流”为什么长盛不衰?尽管全国各地都会有卖淫嫖娼现象,但唯有东莞被民间冠以“性都”的名称,这恐怕是长期积累所致。也就是说,对于东莞涉黄问题,只是对现任官员进行问责还是不够的,因为个别被免职的官员到任时间并不长,显然无法对东莞更早时候形成的黄色“毒瘤”负完全责任。
在东莞涉黄被央视曝光之前更长一段时间,恐怕是有个别官员也因黄色产业“繁荣”而受益,并且侥幸躲开媒体曝光,继而高升别处或安然退休。此外,东莞官方和民间都形成了对于黄色产业的高容忍度,这绝不能仅仅归结为道德滑坡,还应注意到当地对这个黄色产业存在一定的依赖度。有好事者估算东莞涉黄从业者有数万人,而牵连到旅游、餐饮、住宿、零售、文化等相关产业的产值和岗位恐怕也相当可观。
上述产业的发展当然有利于财政收入、就业机会的增加,黄色产业还迎合了商务交流中低俗的需求,并刺激了商务活动的繁荣。这些急功近利的算盘极有可能促成了有关部门对涉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一些领导干部、个别系统还成为这个无良行当的保护伞,他们恐怕也会成为历次东莞“扫黄”的巨大障碍。
这也就引发了另外一方面的反思,为什么东莞“扫黄”会遭遇舆论质疑?从法律法规上说,曝光丑恶是媒体的责任,扫黄是公安机关的职能,这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同样,作奸犯科者受到惩处,无辜受害者得到解救,大部分群众肯定也是支持的。可这一次,东莞事件有些特别,挖苦、嘲讽乃至质疑的声音不断。
其实,那些流传甚广的揶揄段子,与其说是对个别媒体或部门的不满,还不如说是他们对提升国家和地方治理能力的呼唤。这些争议的出现,其实是市民理性成熟的表现。对于政府和媒体的行动,我们不能总是期待鲜花与掌声,质疑与监督会是一种常态。对于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绝不应视它为黄赌毒翻案,相反它彰显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
从媒体曝光那一刻起,东莞开始采取雷霆手段“扫黄”,这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我们应当予以肯定,并且期待这次行动有更加重大的收获—包括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任重道远,也提示东莞转变政府职能和改善地方治理还有很多可以完善的空间。如果这场扫黄行动以及引发的争议能够促成一个地方治理改善的样本,政府得以重塑公信力,社会变得和谐健康,那么马年之春的这场风波会更有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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