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万静记者今天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决定将对2014年5月1日后立案调查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通过商务部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公布举报传真电话(8610-65198998),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反垄断法》和《规定》施行后,绝大多数经营者能够依法申报,但也有未申报擅自实施的情况。为此,商务部于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加强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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